越南政府第168/2026/NĐ-CP号法令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35岁前生育二孩的妇女可获一次性财政补助,最低标准为200万越南盾。该法令整体自2026年7月1日生效,但二孩补助条款延后至2027年实施。

根据法令,补助对象包括35岁前生育二孩的妇女等三类情况。若同时属于多个受益类别,仅按一档标准领取。2027年1月1日前已生育二孩的,不追溯补发政府补助,但可查询地方鼓励生育政策。

补助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同步发放,由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依据出生登记、国家人口数据库及VNeID应用数据决定。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省级政府可根据预算规定更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