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168/2026/NĐ-CP號法令規定,自2027年1月1日起,35歲前生育二孩的婦女可獲一次性財政補助,最低標準為200萬越南盾。該法令整體自2026年7月1日生效,但二孩補助條款延後至2027年實施。

根據法令,補助對象包括35歲前生育二孩的婦女等三類情況。若同時屬於多個受益類別,僅按一檔標準領取。2027年1月1日前已生育二孩的,不追溯補發政府補助,但可查詢地方鼓勵生育政策。

補助在辦理出生登記時同步發放,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依據出生登記、國家人口數據庫及VNeID應用數據決定。資金由地方財政保障,省級政府可根據預算規定更高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