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在关于《资产拍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拟通过修订该法提高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预付款比例,以遏制“抬价后弃拍”等现象。根据修订草案,个人申请住宅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预付款比例拟由现行规定提高至起拍价的20%至50%。这一调整是草案中多项防堵拍卖违规措施之一。

司法部报告显示,自2017年7月至2025年12月31日,越南各资产拍卖机构共组织约33.7万场拍卖,拍卖服务费收入超过4000亿越南盾,向国家预算缴纳逾1700亿越南盾。全国现有近1200名拍卖师、近500家资产拍卖企业和32个省级资产拍卖服务中心。报告同时指出,串通压价、异常高价竞拍后拒绝履行财务义务等现象仍然存在,且手法日趋隐蔽复杂;在土地使用权拍卖中,缺乏足够有力的制裁手段处理“抬价后弃拍”行为。

除提高预付款比例外,草案还拟规定:已提交有效材料、缴纳预付款并实际参加拍卖的人,视为同意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出价,以限制并无真实购买需求、仅借参拍牟利的“托儿”。草案并拟禁止曾中标后弃拍的個人再次参加住宅用地使用权拍卖;中标者若违反《资产拍卖法》或相关法律规定导致拍卖结果被撤销,将不予退还其预付款,以保障其承担拍卖结果被撤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国会讨论中,奠边省代表谢氏燕对50%的预付款比例表示担忧。她指出,对于起拍价数十亿越南盾的地块,50%的预付款已是一笔大额资金;若普遍适用,可能给有真实购房用地需求、具备财务能力但手头没有大量现金的人造成困难。另有意见提出,拍卖操纵可能通过关联企业、亲属或受托代名者制造虚假竞争、压价或抬价,建议草案补充禁止直接或通过其他个人、组织制造虚假交易和材料以限制竞争、制造虚假价格或扭曲拍卖结果的行为。

草案还拟对部分资产强制实行线上拍卖:属于全民所有、总起拍价在2亿越南盾以上的资产,须在在线拍卖系统上进行拍卖。公安部C06局副局长陈鸿富大校表示,近期车牌号拍卖的实践表明,全流程电子化线上拍卖有助于减少串通压价,确保参拍者身份识别与核验,并提升公开透明度。他也指出,线上出价环节存在漏洞,有人只在系统关闭前最后一刻出价,此前各轮均不参与,需要加以管控和规范。

另有意见提出,对土地、公共资产、房地产等特殊资产应补充设定最高价即拍卖“停止点”,而非仅按最高出价一路推高价格。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文广强调,若没有停止点而任由价格被推高,将直接影响其他生产和投资活动,而不只是地方预算增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