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在關於《資產拍賣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中提出,擬通過修訂該法提高土地使用權拍賣的預付款比例,以遏制“抬價後棄拍”等現象。根據修訂草案,個人申請住宅用地使用權拍賣時,預付款比例擬由現行規定提高至起拍價的20%至50%。這一調整是草案中多項防堵拍賣違規措施之一。
司法部報告顯示,自2017年7月至2025年12月31日,越南各資產拍賣機構共組織約33.7萬場拍賣,拍賣服務費收入超過4000億越南盾,向國家預算繳納逾1700億越南盾。全國現有近1200名拍賣師、近500家資產拍賣企業和32個省級資產拍賣服務中心。報告同時指出,串通壓價、異常高價競拍後拒絕履行財務義務等現象仍然存在,且手法日趨隱蔽複雜;在土地使用權拍賣中,缺乏足夠有力的制裁手段處理“抬價後棄拍”行為。
除提高預付款比例外,草案還擬規定:已提交有效材料、繳納預付款並實際參加拍賣的人,視為同意以不低於起拍價的價格出價,以限制並無真實購買需求、僅借參拍牟利的“托兒”。草案並擬禁止曾中標後棄拍的個人再次參加住宅用地使用權拍賣;中標者若違反《資產拍賣法》或相關法律規定導致拍賣結果被撤銷,將不予退還其預付款,以保障其承擔拍賣結果被撤銷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在國會討論中,奠邊省代表謝氏燕對50%的預付款比例表示擔憂。她指出,對於起拍價數十億越南盾的地塊,50%的預付款已是一筆大額資金;若普遍適用,可能給有真實購房用地需求、具備財務能力但手頭沒有大量現金的人造成困難。另有意見提出,拍賣操縱可能通過關聯企業、親屬或受託代名者製造虛假競爭、壓價或抬價,建議草案補充禁止直接或通過其他個人、組織製造虛假交易和材料以限制競爭、製造虛假價格或扭曲拍賣結果的行為。
草案還擬對部分資產強制實行線上拍賣:屬於全民所有、總起拍價在2億越南盾以上的資產,須在在線拍賣系統上進行拍賣。公安部C06局副局長陳鴻富大校表示,近期車牌號拍賣的實踐表明,全流程電子化線上拍賣有助於減少串通壓價,確保參拍者身份識別與核驗,並提升公開透明度。他也指出,線上出價環節存在漏洞,有人只在系統關閉前最後一刻出價,此前各輪均不參與,需要加以管控和規範。
另有意見提出,對土地、公共資產、房地產等特殊資產應補充設定最高價即拍賣“停止點”,而非僅按最高出價一路推高價格。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阮文廣強調,若沒有停止點而任由價格被推高,將直接影響其他生產和投資活動,而不只是地方預算增收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