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讨论《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三项修订草案。司法部长黄清松在国会代表团分组讨论中表示,这三部法律对投资经营环境以及民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有直接影响,适当的改革有助于疏通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讨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哪些房地产交易必须进行公证。黄清松主张,强制公证的范围应直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如果交由政府规定,法律必须明确授权的内容、范围和限制。他认为,公证有助于确保资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明确范围可以让民众主动保护自身权益。

有意见提出授权政府确定须公证的合同类型,理由是法律应保持简洁、适应数字化转型。但反对观点指出,由国会立法确定范围与事后由政府法令决定,在稳定性、可预见性和政策责任上有显著差异。材料还提到,2026年修订的《公证法》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其中规定须公证的交易应依据重要性、参与条件严格程度和法律安全水平由法律确定。

关于停滞项目转让机制,本次材料未提供具体条款或讨论细节。三法修订草案的整体方向是解决房地产市场瓶颈,但停滞项目如何转让、由谁接手、适用条件等关键内容尚待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