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目录中,主要是省级行政手续。具体有974项省级行政手续,如:对于属于省级人民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主张的项目,停止项目活动的行政手续;终止投资项目活动的行政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手续具有大量档案,如重新颁发或修正投资登记证书;更换投资登记证书;对于不属于批准投资主张范围的项目,颁发投资登记证书;调整属于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主张权限的投资项目等。
此外,还有186项乡级行政手续,包括:承认协会成立筹备委员会;成立协会;报告协会成立大会、任期大会、特别大会的组织情况;通知大会结果并批准协会更名、批准协会章程;协会的分割、合并、统一等。
同一天,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还部署了政府总理关于确保在两级地方政府实施中减少和简化行政手续的电报。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机关和单位紧急审查、建议完善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机制、政策和行政手续。
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处理困难和障碍,特别是在接收和处理行政手续过程中的瓶颈和堵塞点。
同时,要求各机关、单位和地方审查专业科室的干部、公务员和职员,派往乡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以指导、接收和处理行政手续。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