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客运经营汽车配备儿童座椅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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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求客运经营汽车配备儿童座椅

司法部刚刚公布了审查修订、补充10部涉及安全、秩序的法律草案的文件。该草案正在由国会按照第10次会议的简化程序进行审议。

修订、补充的10部法律包括《警卫法》;《外国人在越南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法》;《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居留法》;《身份证法》;《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力量法》;《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道路法》;《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消防、灭火与救援、救助法》。

预计排除客运经营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规定,当在汽车上搭载10岁以下且身高低于1.35米的儿童时,不得让儿童与驾驶员同排就座,除非是只有一排座位的汽车类型。

驾驶员必须使用并指导使用适合儿童的安全设备。该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在会场讨论此内容时,一些国会代表建议,此规定应仅适用于家庭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人车辆等。

而对于出租车、城市内的服务车辆,应考虑豁免以符合实际情况。

关于此内容,草案报告吸收、解释、修改草案表示,吸收此意见,政府预计在《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中补充修改上述规定。

具体而言,草案中预计修改如下:“当在汽车上搭载10岁以下且身高低于1.35米的儿童时,不得让儿童与驾驶员同排就座,除非是只有一排座位的汽车类型;驾驶员必须使用并指导使用适合儿童的安全设备,但客运经营汽车除外”。

根据《道路法》的规定,使用汽车进行客运经营包括:固定路线客运经营、使用公交车进行公共客运经营、使用出租车进行客运经营、按合同进行客运经营以及政府规定的新型客运经营类型。

此前,许多意见认为,如果要求客运经营汽车必须配备儿童座椅,将很难实施。

除了成本问题,一辆出租车如果同时需要安装2-3个儿童座椅,尤其是在不使用时,将如何处理...

儿童安全设备是什么?

此前,根据交通警察局,民众可以在汽车上使用儿童安全带、儿童座椅或儿童垫,这些设备应符合儿童的条件、家庭的条件以及汽车上的使用条件。

这些设备的意义类似于在发生事故时用于预防的安全设备。专为儿童设计的带子与汽车上现有的安全带系统完全不同。

职能部门已制定路线图,到2026年1月1日将实施违规处罚。此外,关于儿童座椅安全设备的规定和标准也已根据国家标准QCVN 123:2024/BGTVT制定。

QCVN 123标准解释:儿童安全设备是一种能够确保儿童在汽车上坐姿或卧姿安全的设备,旨在通过在发生碰撞或汽车突然减速时限制儿童身体的移动来减少用户受伤的风险。

儿童安全设备包括:

- 儿童座椅系统CRS是由座椅、带子、安全锁、调节装置和其他配件(如摇篮、防撞板)组成的组件;能够牢固地安装在汽车上。

- 增强型儿童约束系统ECRS包括:

+ 全面集成ISOFIX儿童约束系统(i-Size)

+ “专用于特殊车辆”的集成ISOFIX儿童约束系统。

儿童安全设备的一般规定必须确保:

(1) 儿童安全设备必须适合安装在汽车上。

(2) 没有锋利的边缘或突出部分,以免损坏汽车内乘员的衣物或汽车座椅套。

(3) 儿童安全设备的硬质部件在接触带子的位置不得暴露锋利的边缘,以免磨损带子。

(4) 无法拆卸儿童安全设备的部件,或如果不使用专用工具则无法拆卸。任何设计为可拆卸以进行维护或调整的组件必须确保避免错误安装和不当使用的风险。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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