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部第10/2026/TT-BGDĐT号通知颁布了国民教育体系文凭与证书规定,全面取代了之前教育培训部及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多个文件中分散颁布的关于文凭与证书的各项规定。
该规定根据《教育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高等教育法》(修订)及《职业教育法》(修订)详细规定了文凭与证书的管理内容。
它规定了数字文凭与证书的颁发、存储、处理、副本发放、修改、收回及注销事宜。
教育培训部已建立全国共享的文凭与证书数据库,用于服务数字文凭与证书的颁发、存储已颁发数据以及公开关于颁发文凭与证书的信息。
此举同样适用于该通知生效前已颁发的文凭与证书。
从数据库中提取的信息具有与原始登记簿信息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替代原始登记簿副本,并具有验证文凭与证书的价值。
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其明显优势在于缩短了颁发文凭的时限,减少了手续,包括文凭与证书的验证手续,减轻了民众的麻烦。
根据新规定,高中毕业文凭(纸质版)的颁发时限从75天缩短至30天。数字文凭与证书的颁发时限为自毕业认可决定之日起5天。
随着数字化,许多纸质手续也被削减,优先在电子环境中处理。
教育培训部仅专注于颁布规定,依法履行国家管理职能,明确地方权限,增加教育机构的自主权。教育培训部印刷和颁发文凭、证书模板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过去曾出现许多不足之处。
除高中毕业文凭模板外,教育培训部仅规定其他文凭与证书上应记载的主要内容。今后也不再规定原始登记簿、原始登记簿附录、副本发放登记簿的模板。取而代之的是仅规定主要内容,其余则交由有权机关自主决定。
“数字文凭与证书”时代的另一个优势是透明度,增加了社会的监督渠道。这有助于减少“假学真凭”、买卖文凭与证书以及长期存在于培训、颁发文凭与证书各环节中的违规行为。
然而,“数字文凭与证书”时代也会出现新的不足之处,尤其是确保共享数据挖掘系统的安全、可靠和客观性方面。
这要求需要最优的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对于在新通知生效前已颁发的文凭与证书的更新问题。如果不预先考虑和规划解决方案,可能会产生新的困难,甚至新的弊端。
但尽管存在这些困难,通过可靠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系统实现文凭与证书的数字化,也是一个重要的目标,符合新的背景。这被认为是教育领域数字化转型、信息技术应用进程中的一项努力。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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