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区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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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检察院胜诉
合同已清算,企业仍占用公共房产 据案件资料,位于胡志明市协平坊27号路17/3号的房产属于公共财产,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所有,并交由守德郡公益服务公司管理、使用。 从2003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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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法院驳回富国岛全部土地收回与赔偿起诉请求
在法庭上,叶黄日先生(代表其本人及富国岛受委托居民权益的代表)要求法院撤销由富国特区人民委员会(安江省)颁布的所有土地收回决定,包括第5713、5719、5720、571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