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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去脉
11月6日,得乐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办公室通报,已对37岁、居住于得乐省新立坊的裴俊忠(Bùi Tuấn Trung)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4个月羁押,以调查两项行为:强奸未满16岁者,以及与已满13岁未满16岁者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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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去脉
编辑部整理案件通报与强制措施
11月6日,得乐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办公室通报,已对37岁、居住于得乐省新立坊的裴俊忠(Bùi Tuấn Trung)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4个月羁押,以调查两项行为:强奸未满16岁者,以及与已满13岁未满16岁者发生性关系。
结识经过与首次侵害
据初步调查,裴俊忠曾与两名女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3个孩子。近期他到得乐省西部各乡做雇工,住在14岁女童T.的父亲M.家附近。因多次到M.家喝酒,他与T.相识,并在脸书上加为好友、频繁发消息。2025年6月,趁T.父母外出,他诱骗T.到附近一处废弃房屋实施强奸,随后用手机假装拍摄视频进行威胁,阻止T.向大人讲述此事。
再次侵害与家属报案
2026年4月,裴俊忠继续发消息约T.到他租住的房屋,并再次诱骗、实施侵害。2026年8月底,T.家人检查孩子手机后发现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情况
目前,得乐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办公室正继续依法调查处理此案。
全部报道(2)
2026-11-06

得乐省一男子涉性侵未满16岁女童被起诉并羁押
得乐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11月6日通报,已对37岁男子裴俊忠(Bùi Tuấn Trung,住得乐省新立坊)作出起诉决定并下达逮捕令,对其采取临时羁押措施,以调查“强奸未满16岁者”和“与13岁至未满16岁者发生性关系”两项行为。据初步调查,裴俊忠到得乐省西部各乡做雇工,居住在该省居民M某家附近,M某是女童T某(2012年出生)的生父。裴俊忠多次到M某家喝酒…

得乐省一名男子涉性侵14岁女童被起诉并羁押
得乐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办公室11月6日表示,已对37岁男子裴俊忠(Bùi Tuấn Trung,居住于得乐省新立坊)作出起诉决定,并对其采取为期4个月的羁押措施,以调查两项行为:性侵未满16岁者,以及与13岁至未满16岁者发生性关系。调查机关初步信息显示,裴俊忠曾与两名女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育有3名子女。近期他到得乐省西部各乡做雇工,住在14岁女童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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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脉络由越南中文社编辑部根据已收录报道整理,原始资料见参考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