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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审议投资法修订,财政部称每年需吸引300至400亿美元到位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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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审议投资法修订

11月2日越南国会讨论《投资法》修订,代表阮中坚建议增设预防和查处“影子投资”“地下投资”机制,防止借代持、多层中介和拆分持股掩盖实际控制人及洗钱。

3篇中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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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10月31日上午就《投资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进行讨论,财政部长吴文俊(Ngô Văn Tuấn)在会上作说明并回应国会代表意见。他表示,修订该法的目标不仅是继续改善投资经营环境,还要疏通资源、动员投资资金服务经济增长。吴文俊说,现行《投资法》迄今已经过16次修改补充,以往修法主要集中于削减投资经营条件和手续;在当前背景下,越南要实现今后阶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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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去脉

越南国会第十六届任期第二次会议于11月2日上午在会场讨论《投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财政部长吴文俊在解释为何这部法律历经16次修改后仍需继续修改时表示,此前的修改主要集中于取消经营条件与手续,共削减62个有条件经营行业、为另外40个行业减负;而本轮修改的贯穿目标是继续完善投资环境、吸引资源、疏通资金流,服务年均10%以上的经济增长目标。他提出三项核心原因:新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巨大,预计全社会投资总额为2021—2025阶段的2.21倍,其中外商直接投资(FDI)到位资金须达每年300至400亿美元,为上一阶段的6至7倍;需及时把越共相关决议制度化,包括关于革新FDI招商引资的第10号决议、关于修改《土地法》的第21号决议和关于规划与区域空间重组的第27号决议;以及区域吸引FDI竞争压力加大,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等均在推出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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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去脉

编辑部整理

修法背景与动因

越南国会第十六届任期第二次会议于11月2日上午在会场讨论《投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财政部长吴文俊在解释为何这部法律历经16次修改后仍需继续修改时表示,此前的修改主要集中于取消经营条件与手续,共削减62个有条件经营行业、为另外40个行业减负;而本轮修改的贯穿目标是继续完善投资环境、吸引资源、疏通资金流,服务年均10%以上的经济增长目标。他提出三项核心原因:新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巨大,预计全社会投资总额为2021—2025阶段的2.21倍,其中外商直接投资(FDI)到位资金须达每年300至400亿美元,为上一阶段的6至7倍;需及时把越共相关决议制度化,包括关于革新FDI招商引资的第10号决议、关于修改《土地法》的第21号决议和关于规划与区域空间重组的第27号决议;以及区域吸引FDI竞争压力加大,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等均在推出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

国家投资单一窗口门户的争议

讨论中,国家投资单一窗口门户的运作受到多位国会代表关注,其目标是推动管理方式从“事前审查”转向基于风险管理的“事后监管”。老街省代表宋阿冷认为,建设统一、互联共享数据的门户十分必要,有助于减少文件与手续成本,但现行草案尚未明确何为“原始信息”,也未规定系统数据与主管部门颁发的决定、证书或法律文件不一致时的处理办法。他建议明确数据的法律效力、使用范围与纠错原则,划清各主体更新、检查、核验准确性的责任,并明确数据开发收费原则,避免给民众和企业造成不合理费用。胡志明市代表阮武忠强调,电子门户只有在各部门真正共用数据、绝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已有材料、并对超期办理设立具体处理机制时,才能真正发挥“单一窗口”作用,建议规定“一次申报、一个档案编码、一个负责牵头单位、各环节办理时限透明”。乂安省代表黄明孝指出,草案规定组织和个人开发国家投资数据库信息须缴费,而《数据法》规定组织和个人开发国家机关管理的自身数据无需缴费,两者不协调,建议补充规定投资者开发自身数据免收费。

防范“影子投资”“地下投资”的机制建议

同奈省代表阮中坚在会场强调,需补充预防、发现和阻止“影子投资”“地下投资”以及利用投资活动实施违法、侵害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行为的机制。他指出,除正当投资者外,投资活动也可能被一些组织和个人利用,用以掩盖实际控制企业的主体、将非法资金合法化、吞并资产与企业、控制敏感领域和地区;手法包括借越南人名义设立企业、出资或购买股份,利用多层中介企业掩盖实际所有人,拆分持股比例规避审查程序,通过多个组织和个人转移资金以掩盖资产来源。他认为草案虽已就中止、停止、终止危害或可能危害国防安全的投资活动,以及外国投资者出资购股、在影响国防安全地区须获投资主张批准等作出规定,但主要涉及投资条件和出现风险后的处理,尚未形成从登记、出资、转让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主动预防机制。他建议在法中明确投资经营活动须保证投资主体、受益所有人、资金来源和投资目的的透明,不得利用投资活动掩盖实际控制主体、将犯罪所得合法化;补充规定主管部门可要求投资者提供并核实受益所有人、实际控制人、出资来源及相关方信息,尤其针对国防安全敏感地区和领域的交易;并建立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识别主体、资金流和投资目的的异常迹象。

部长的回应与优惠监管思路

财政部长吴文俊在会场就代表意见作出说明。他表示,草案对创新创意、技术转让、数字化转型等优先领域给予特别优惠,以提高FDI资金竞争力与质量,并推动越南企业更多参与全球价值链。在优惠政策的监管上,他强调支持与优惠必须与实际投资结果挂钩,有检查、监督和具体量化;“若投资者在获得优惠后未按承诺履行,我们必须有收回条件的制裁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复杂的国际投资诉讼与争端”。对于经营投资条件问题,他表示赞同多位代表的意见,认为有必要总体评估、明确区分“经营投资条件”与“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以保障《投资法》与各专门法之间的同步,并为投资法律体系创造长期稳定。

全部报道(3)

2026-11-02

参考来源5家媒体 · 6篇媒体报道

中文解读与全文在上方阅读。以下按原文网址列出已采集的事件报道,包含未编译为中文的来源;核对时可前往越南语或英语原站。

  1. VietnamPlus 越通社

    Sửa Luật Đầu tư: Cần gỡ chồng chéo, bảo đảm quyền lợi và hiệu quả dự 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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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afeF 财经

    Cuộc đua thu hút FDI 'tăng nhiệt', Philippines, Malaysia, Ấn Độ đều nhập cuộc cạnh tranh: Bộ trưởng Bộ Tài chính nói gì về mục tiêu thu hút 30-40 tỷ USD/năm vốn giải ngân của Việt Nam?

    核对原文原文
  3. Dân Trí 民智报

    Bộ trưởng Bộ Tài chính nêu lý do Luật Đầu tư phải sửa tới 16 lần

    核对原文原文
  4. Báo Xây Dựng 建设报

    Bộ trưởng Tài chính: Sửa Luật Đầu tư để khơi thông dòng vốn, phục vụ tăng trưởng 2 con s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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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ri Thức & Cuộc Sống 知识与生活报

    Cần bổ sung cơ chế phòng ngừa đầu tư núp bóng, đầu tư chui

    核对原文原文
  6. Dân Trí 民智报

    ĐBQH kiến nghị bổ sung loạt cơ chế ngăn đầu tư núp bóng, đầu tư chui

    核对原文原文

以上脉络由越南中文社编辑部根据已收录报道整理,原始资料见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