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控直接收受承包商款項多年的兩名被告是阮戰勝和阮友俊(均為前重點衛生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兩人還供認已將其中超過200億越南盾交給前部長阮氏金進。
但阮氏金進供稱僅從下屬處收到總計75億越南盾,且不知曉這筆錢的來源。
起訴書指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收到了10名承包商的犯罪舉報。舉報內容相似,均涉及阮戰勝要求承包商在獲得投資方支付或預付款時,需按預付款金額的5%向他支付相應款項。
起訴書稱,由於希望阮戰勝提供便利,不在施工、結算過程中製造困難,併為員工創造就業機會,承包商不得不照辦。
阮戰勝退休後,阮友俊接任委員會主任,上述“佣金”慣例仍得以維持。
根據舉報進行調查後,調查機關得出結論,有依據認定阮戰勝要求承包商支付相當於每個標段預付款、結算金額(稅前)5%的“佣金”。
起訴書指出,參與兩個項目10個建設安裝標段的承包商直接向阮戰勝支付了總計884億越南盾。
自2017年9月阮戰勝退休後,嫌疑人阮友俊升任委員會主任,儘管未直接與承包商協商,但檢察院指控其“繼續運作收錢機制”。
但由於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僅有3名承包商向阮友俊支付了總計121億越南盾。承包商付款大多在兩位前委員會主任的辦公室進行。
收取佣金金額最大的交易是阮戰勝為36總公司-319總公司和成安總公司(均為國防部下屬企業)聯合體簽署結算。
該聯合體的標段合同總額近2.19萬億越南盾。截至2020年12月,這些承包商已獲得委員會預付款和結算總計1.9萬億越南盾。每次結算後,承包商均向阮戰勝支付款項,總計378億越南盾。
河內建設總公司和越南紅河股份公司聯合體中標合同總價值2200億越南盾的標段。聯合體已獲得結算1900億越南盾。每次獲得結算或預付款後,該聯合體均支付“佣金”,總計364億越南盾給阮戰勝。
其中,河內建設總公司(Hancorp)由黎進玉擔任主席,不得不多次向嫌疑人阮戰勝支付總計146億越南盾。越南紅河股份公司由黃國輝擔任副總經理,不得不多次向嫌疑人阮戰勝支付總計138億越南盾……分包商也需支付數億至數十億越南盾不等的款項。
Hatech公司經理陳清賢舉報稱,阮戰勝暗示在企業執行越德醫院二期項目標段過程中,需支付約預付款金額5%的費用。據供述,陳清賢被迫支付了40億越南盾。
安盛公司董事會主席阮伯龍也舉報稱,阮戰勝暗示在執行兩個項目的標段過程中需支付款項。阮伯龍供述支付的總金額為23億越南盾。
檢察院認定,在這起發生在兩家醫院的案件中,有10名承包商代表向阮戰勝和阮友俊(兩位前重點衛生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行賄總計超過1000億越南盾。
但訴訟機關評估這10人“已認識到錯誤並主動舉報了阮戰勝、阮友俊的犯罪行為”。他們也被評估為誠懇供述、悔過自新、積極配合調查機關查清案件本質。
因此,根據法律規定並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委員會決議,訴訟機關免除上述10名個人的刑事責任,並建議在黨紀、行政方面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