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在第一次會議上,胡志明市第十一屆人民議會以121/122張有效票(出席的123名代表中)贊成,選舉阮文德先生——黨中央委員、市委副書記、2021-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擔任2026-2031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

阮文德先生1968年出生於西寧省良和鄉(原為隆安省邊瀝縣良和鄉)。他的工作歷程和政治生涯與從基層到隆安省領導層的多個職位緊密相連。

自1993年起,阮文德先生開始在隆安省自然資源與環境廳的多個單位工作,並於2010年擔任廳長。隨後他回到基層,擔任隆安省新盛縣縣委副書記,然後擔任縣委書記。

自2016年起,他擔任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然後擔任隆安省委常務副書記。2020年,他當選為省委書記、省人民議會主席。2021年1月,他在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黨中央委員。

2025年2月,他被政治局調動、分配、指定為2020-202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同時,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決定指定阮文德先生參加執行委員會、常委會,擔任2020-2025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黨委書記,並推薦給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選舉擔任2021-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

隨後,他被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選舉為2021-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

2026年1月,在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阮文德先生繼續當選為黨中央委員。在最近的選舉中,他當選為2026-2031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議會代表。

在擔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期間,阮文德先生與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集體一起,革新領導和管理方式,朝著廉潔-行動-服務的方向轉變,從管理思維轉向服務思維,以人民和企業為中心,作為主體;以實際效果為衡量標準,以社會滿意度為目標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