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流光:政策必須走進生活,產生具體成果

據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流光表示,《城市發展法》已建立新的法律框架,賦予胡志明市更多權限,以主動解決城市發展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重要的不是頒佈決議以完成法律層面的要求,而是要把被賦予的權限轉化為具體機制,從而疏通資源、創造真正的發展成果。”

“被賦予的權限是非常重要的條件,但權限本身並不能產生結果。”陳流光說。

市委書記建議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把每項決議的質量、可行性和實際成效放在首位。通過的決議數量並不是會議最重要的衡量標準,重要的是在每項決議之後,胡志明市解決了什麼問題。

特別是,市委書記建議在審議每項決議時,代表們需要明確三個問題:這項決議解決了哪個瓶頸?這項決議疏通了什麼資源、創造了什麼發展動力?最後,哪個機構對執行結果負責?如果這些問題還不明確,就需要在作出決定前繼續釐清。

據市委書記表示,每項政策都必須權限正確、符合法律、與法律體系同步;同時必須明確對象、條件、責任,並足夠具體以便組織實施。

胡志明市需要正確、有效地利用被賦予的政策空間來疏通資源、為發展創造新動力。其中要注意財政—預算、土地、規劃、科學技術與創新等領域。

“不應只停留在規定允許我們做什麼的問題上,而必須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能為城市的發展做得更好些什麼。”

我們不自我收窄權限,但也不能超越法律界限,必須主動、創新,並伴隨公開、透明和問責。

“敢於思考、敢於行動、敢於為共同利益承擔責任的幹部,將受到徹底保護。更大的權限必然要伴隨更大的責任。”陳流光書記強調。

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流光:政策必須走進生活,產生具體成果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流光:政策必須走進生活,產生具體成果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審議多項重要內容

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市人民議會主席武文敏表示,按議程,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將審議、決議38項內容,包括29項規範性法律決議草案和9項個別決議草案。

此次各項決議調整範圍廣泛,涉及許多新問題,直接關係到胡志明市發展空間的組織、土地管理、基礎設施及各類資源。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主席建議代表們深入研究每份草案,重點關注其必要性、受影響對象、資源、可行性以及對民眾和企業的影響。

特別是,每一項落實《城市發展法》的政策都必須回答以下問題:是否解決了實際問題?是否具備足夠的優越性來破解瓶頸、調動資源?是否為城市創造更多空間、動力和新的爆發力?是否帶來實實在在的變化,讓民眾和企業感受到?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將審議有關教育、醫療、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以及基礎設施投資、城市整治等多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