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在升龍橋腳下、富上坊的春新路上,一名中年男子從家中搬出多塊尺寸約1×2米的泡沫板進行焚燒。火災形成黑煙柱,籠罩了升龍橋的一部分,導致視線受限,迫使路人減速行駛。

住在附近公寓的梅香女士表示,看到濃煙瀰漫,聞到刺鼻氣味,許多居民誤以為房屋著火。跑出去後,他們才發現煙霧來自橋下的垃圾焚燒。梅香女士說,有一些人曾勸阻,但該男子仍繼續搬運更多泡沫板進行焚燒。

焚燒垃圾導致濃煙籠罩升龍橋

富上坊政府已派人核實,確認焚燒垃圾者為52歲,常住於該坊。對於上述違規行為,此人將被罰款300萬越南盾,並需恢復原狀。

擅自焚燒生活垃圾,特別是在居民區和公共場所,是違反環境法的行為。根據第45/2022號法令,個人焚燒少於1000公斤的普通固體廢物,可能被處以200萬至500萬越南盾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