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參與交通的汽車需獲得檢驗證書並在車窗上粘貼檢驗標籤。然而,根據政府新頒佈的關於檢驗服務經營條件的第89/2026號法令,汽車將不再需要在前擋風玻璃上粘貼檢驗標籤。

取消標籤有助於降低檢驗中心的印刷成本,並減少標籤脫落、損壞或偽造的情況。此外,當職能部門直接利用數字數據進行檢查和監督時,不再依賴車窗上的標籤,操作也更加便利。

自3月起,檢驗行業已向車主頒發電子版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檢驗證書,取代紙質證書。印刷這些文件增加了檢驗機構的成本。在使用過程中,檢驗證書也容易丟失或損壞,需要重新申請,帶來不便。

標準化綠色交通工具分類

建設部正在起草公路檢驗領域的通知,其中對各類交通工具給出了具體定義。例如,使用燃料電池的電動汽車(FCEV/PFCEV)被定義為以燃料電池作為動力系統唯一能源的車輛。

對於混合動力車組,起草機構明確了各類車型。輕度混合動力電動汽車(MHEV)使用電動機在啟動、加速、再生制動和為輔助系統供電等情況下輔助內燃機,但無法從外部充電。

從2027年起取消汽車擋風玻璃上的檢驗標籤

完全混合動力汽車(FHEV/SHEV)可以在啟動、低速行駛或短距離行駛等條件下以電力驅動,但同樣無法從外部充電。

對於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PHEV),草案確定這是一種可以從外部電源充電的車輛。

特別地,增程式電動汽車(REEV/EREV)被描述為從純電動汽車發展而來的交通工具,使用電動機作為唯一驅動源,可以外部充電,並配備額外的發電機為電池充電。草案規定純電動行駛里程不低於250公里。

對於純電動汽車(BEV/PEV),草案明確指出這是一種完全使用電力驅動系統的車輛,沒有任何從燃料轉換能量以產生驅動功率的裝置。

草案還補充了智能交通工具的定義,即可以在沒有駕駛員直接操作的情況下運行的車輛,對應自動化等級4至5級。

標準化新技術交通工具的概念體系,同時削減不必要的程序,將為越南的綠色汽車和智能汽車市場提供更清晰的法律基礎,從而推動向可持續交通轉型,並接近全球技術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