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方案,用於計算補償和支持的土地單價,採用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頒佈、自2026年1月1日起適用的土地價格表單價乘以調整係數(從超過1.6到超過2.5)計算。
住宅用地單價根據道路線路、位置不同,價格從每平方米2700萬越南盾到超過每平方米6660萬越南盾。宗教用地單價為每平方米超過3840萬越南盾。
商業服務用地的補償單價超過每平方米3710萬越南盾。非農業生產經營用地(非商業服務用地)位置1的價格超過每平方米2520萬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農業用地的補償單價等於土地價格表單價乘以K係數(從超過8.8到超過11)。因此,根據土地類型和位置,補償單價從每平方米超過510萬越南盾到每平方米超過860萬越南盾。
關於土地、財產、農作物和牲畜的補償和支持情況,將根據《土地法》、相關指導法令以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11/2026號決定執行。
關於重新安置的安排,依據《土地法》和第88/2024/NĐ-CP號法令。
被收回住宅用地、住房且符合重新安置條件的,將根據第2954/UBND-ĐT號決定(2024年7月31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3194/UBND-ĐT號公文(2025年10月24日)以及建設廳第788號公文(2026年1月9日)關於通知22號國道改造升級項目重新安置公寓和地塊位置的文件進行重新安置安排。
春泰山鄉剛剛公佈了項目組成部分1(補償、支持、重新安置以及為從安祥交叉口至三環路段的22號國道改造升級項目搬遷基礎設施)的總體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方案草案。
預計收回總面積為126,046平方米,涉及987個土地被收回的案例。其中,256個案例為全部拆除,731個案例為部分拆除。在987個受影響案例中,有35塊土地由國家管理,7個組織,945戶家庭和個人。
其中,474個案例屬於住宅用地補償範圍;332個案例為農業用地補償;1個案例為非住宅用地的非農業用地補償。有180個案例(35塊國家管理土地以及145個家庭、個人和組織案例)不符合補償條件。
根據預算,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的總費用(國家收回土地時的補償、支持、重新安置款項;確保組織實施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的費用以及其他費用)超過30830億越南盾,由市財政預算安排。
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方案的實施進度從2026年開始。
投資目的旨在實施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工作,以收回土地並搬遷技術基礎設施工程,以便儘快移交乾淨場地,服務於項目組成部分3的施工:按照公私合作模式(BOT合同)投資建設改造升級22號國道(從安祥交叉口至三環路段)。
鄉人民委員會公佈此方案,以便項目收回土地範圍內直接受影響的擁有土地及地上附著財產的組織、家庭和個人知悉。同時,該鄉將通過意見反饋表接收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4月16日工作日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