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清化省公安廳內部政治安全處表示,已對居住在胡旺鄉的一名男子處以行政罰款,因其行為未經同意或違反法律規定目的,收集、處理和使用其他組織、個人的信息。

男子將催債電話轉接到公安熱線

據職能部門稱,由於經常被貸款應用的催債電話騷擾,何先生使用了呼叫轉移服務,將所有此類電話轉接到清化省公安熱線號碼。

該行為導致熱線接聽大量無關電話,影響值班、接收犯罪舉報和支援民眾的活動。

當局確定何先生違反了政府第15/2020號法令第102條第3款,關於郵政、電信、信息技術和電子交易領域的行政違法行為。

清化省公安廳建議,未經同意擅自將電話轉接到機關、組織,影響正常活動是違法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