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清化省公安厅内部政治安全处表示,已对居住在胡旺乡的一名男子处以行政罚款,因其行为未经同意或违反法律规定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其他组织、个人的信息。

据职能部门称,由于经常被贷款应用的催债电话骚扰,何先生使用了呼叫转移服务,将所有此类电话转接到清化省公安热线号码。
该行为导致热线接听大量无关电话,影响值班、接收犯罪举报和支援民众的活动。
当局确定何先生违反了政府第15/2020号法令第102条第3款,关于邮政、电信、信息技术和电子交易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
清化省公安厅建议,未经同意擅自将电话转接到机关、组织,影响正常活动是违法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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