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范氏青茶剛剛簽署頒佈政府關於執行黨中央第十三屆委員會第210號結論的行動計劃的決議,該結論涉及繼續建設和完善未來時期政治體系的組織結構。
根據決議,各部委、部級機構和各省、直轄市人民委員會被指派研究和提出改革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武裝力量的工資、津貼制度。工資水平需確保符合實際要求,並與組織結構調整、實施地方政府兩級模式和精簡編制相結合。
政府指派內務部牽頭,協調相關機構完善幹部工作制度,及時頒佈2025年《幹部、公務員法》和2025年《職員法》的執行指導文件。同時,內務部制定和完善國家行政系統中崗位的規定,以適應各機關、單位的職能和任務;審查並提出2026-2031年期間的編制建議,並按規定進行管理。
內務部還被指派研究和制定改革工資、津貼制度的方案,與組織結構調整、實施地方政府兩級模式和精簡編制的要求相結合。
各部委、行業和地方必須審查和完善崗位;同時實施鼓勵和保護積極主動、創新、敢想敢做、敢於為共同利益負責的幹部的方針;加強幹部工作中的權力控制,堅決克服薄弱環節和不足,與跑官要權行為作鬥爭,並及時替換能力弱、威信低、違規的幹部。

政府強調編制管理必須符合各機關、單位的職能、任務、特點和精簡機構的要求;同時合理安排副職領導數量,確保到2030年底按規定執行。
各機構根據有權機關的決定,安排一些地方機關、組織的負責人不是本地人。
決議明確指出,要求繼續審查和安排公立事業單位、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國有企業,按照中央的導向;同時加強建設數字政府、數字社會、數字公民,完善國家數據庫和專業數據庫,確保連接和順暢運行。
各部委、行業和地方加強檢查和監督分級、分權、權限劃分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理出現的困難和障礙。同時,這些機構需要提出修改和補充相關規定的建議,並嚴肅處理不執行或迴避、缺乏決心、執行不當、未達到目標和要求的組織和個人,特別是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