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正在制定規定使用表格、管理、使用、開發司法履歷數據庫、簽發司法履歷證明和提供司法履歷信息程序的草案。
草案提議,自2026年7月1日起,越南公民和年滿16歲以上的外國人的司法履歷信息將在首次簽發電子版證明時,同時在VNeID上顯示。
產生的司法履歷信息將自動更新到已簽發司法履歷證明的個人賬戶中。
在VNeID上顯示的電子版證明內容包括:關於犯罪記錄狀況、最後一次數據更新時間的一般信息;犯罪記錄狀況的詳細信息,包括各類司法履歷證明上的相應內容。
個人使用二級身份驗證賬戶訪問、查看在VNeID上顯示的司法履歷信息。當發現信息不準確時,個人可以要求更新、修改在VNeID上顯示的司法履歷信息。
草案指出:“在VNeID上顯示司法履歷信息必須確保權限正確、網絡安全並依法保護個人數據。”
如果通過,這將是首次在VNeID上顯示司法履歷信息的新舉措。
根據草案,公民、機構、組織有權要求有權機關更正、收回、撤銷已簽發或提供的司法履歷證明或信息,或VNeID上顯示的信息。
如果發現VNeID上的司法履歷信息有不準確之處,簽發證明的機關需要審查、核實、更新新信息。
根據草案,個人可以選擇兩種形式申請司法履歷證明: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VNeID在線申請(必須有電子身份驗證),直接到有權簽發司法履歷證明的機關所在地申請,或通過郵政服務申請(尚未有電子身份驗證)。
工作人員將檢查檔案的合法性;然後接收或要求補充信息或拒絕簽發司法履歷證明的申請。
下一步是處理檔案,確定犯罪記錄狀況、關於禁止擔任職務、成立、管理企業、合作社的信息(如有);然後編制司法履歷證明(紙質版或電子版)供有權領導簽字。
個人的司法履歷證明將通過兩種形式返回結果,對應個人申請時選擇的形式,包括直接返回或通過郵政服務返回,或通過電子郵件返回,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VNeID返回。
如果超過返回司法履歷證明的期限但尚未有結果,必須編制道歉函,說明原因並約定新的返回結果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