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和省剛剛轉交了省公安廳的審查結果,並指示各機關和地方採取管理措施,阻止在投資、項目買賣和股份交易中存在規避法律跡象的活動。

投資者利用申請項目然後賣給外國人以牟利

據慶和省公安廳經濟安全處(PA04)的審查結果,截至2026年3月底,全省約有19,507家企業在運營並納稅,而註冊企業總數為42,000家。

該地區現有171個外國直接投資項目,來自22個國家,註冊資金總額約53億美元。其中,2025年該省新批准了11個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總資金1.0579億美元,另有1個項目於2026年初獲批。

根據實際經營活動審查,慶和省公安廳評估認為,在積極成果之外,投資環境仍存在許多“突出”問題,潛在地影響治安秩序。

據公安機關稱,一些外國組織和個人利用法律寬鬆和地方招商引資政策,通過越南企業以各種形式開展投資活動,對投資環境造成影響。

具體而言,存在國內投資者利用政策申請投資以牟利、買賣項目的情況。同時,一些外國投資者有“隱身”、“暗投”的跡象,不直接設立項目,而是設法從國內企業接收轉讓或買賣項目,主要集中在能源和旅遊領域。

這些交易通過股份轉讓、注資間接持有項目進行。值得注意的是,金蘭半島北部旅遊區、靠近海上邊界和國防敏感區域的一些項目被評估為存在安全風險。

據慶和省公安廳稱,這種方式使得外國投資者能夠持有高價值項目,同時規避轉讓時的部分財務義務。統計顯示,共有26次注資、購買股份,總價值約2360萬美元(截至2024年11月底)。

職能機構還記錄了一些外國投資者存在法人身份、財務能力和經營經驗不明朗的跡象;或者與越南企業合資實施規模達數千億越盾的項目但註冊資本較低的情況。

此外,還出現企業在慶和省註冊項目,但其法人國籍為第三國,與實際投資者國籍不符。

省公安廳已列出金蘭半島北部地區的一些典型合資項目和企業,以警告並澄清這一現狀。

“協助”外國人“規避”越南法律

在旅遊領域,職能機構記錄到一些越南個人成立小規模企業,註冊資本低,很少或沒有經營活動,然後將股份和出資額轉讓給外國人,以享受出入境優惠和投資者政策。

據慶和省公安廳稱,典型例子是通過旅遊公司組織外國人在越南非法居留。這些公司以“空殼”形式成立(資本低、無活動),然後讓外國人“借”錢注資成為投資者,從而規避規定長期居留,無需申請工作許可證。

在海產、服裝等行業,慶和省也出現外國人以企業員工名義註冊,但實則有直接參與管理經營的跡象。

據公安機關稱,這些行為的目的是“借用”越南作為中間國進行經營,以規避其他國家的稅收壁壘,同時避開對外國投資者的管理規定,尤其是在安全和國防敏感的沿海區域實施項目時。

慶和省公安廳表示,這些手段隱蔽、嚴密,難以發現和處理,但已被職能機關掌握、發現併發出警告。

慶和省領導與在芽莊機場購買土地項目的民眾對話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