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同意分配中期公共投資資金8220萬億越盾

有484名代表(佔96.80%)贊成,國會通過了關於2026-2030年五年國家財政計劃和公共債務借貸償還的決議。

決議旨在建設高效、透明、可持續的國家財政體系。實施主動、合理、有重點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緊密配合。

發展投資支出佔預算總支出的40%

最大限度地調動並有效利用資源,以促進快速、可持續的經濟增長。重組國家預算,實現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保障國防安全等相結合的戰略突破。

力爭2026-2030年國家預算總收入約16400萬億越盾。其中國家預算平均徵收率佔GDP的18%,國內收入平均約佔國家預算總收入的87-88%,到2030年中央預算收入約佔53-54%。

據此,2026-2030年國家預算總支出約21200萬億越盾。其中,發展投資支出約8510萬億越盾,中期公共投資資金為8220萬億越盾。

平均發展投資支出比重約佔國家預算總支出的40%,經常性支出比重平均約佔51-52%。安排償還利息支出,確保到期時充分履行各項義務。

2026-2030年國家預算平均赤字率約為GDP的5%,其中中央預算赤字約佔4.4%,地方預算赤字平均約佔0.6%。

使用投資資金要有重點、有針對性,避免分散零碎

同時,國會也通過了關於2026-2031年中期公共投資計劃的決議,資金總額超過8220萬億越盾。

這筆資金的使用方向是:投資有重點、有針對性、同步推進,項目具有高度帶動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經濟競爭力,為按照公私合作模式吸引投資創造突破。

確保各地區之間投資結構合理、有效。繼續同步完善、強力突破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多式聯運交通基礎設施和科技基礎設施。

到2030年,全國至少擁有5000公里高速公路,重點建設重要交通幹線、結合國際中轉的門戶海港、大型機場、南北高速鐵路、河內和胡志明市的城市鐵路、連接鐵路等。

投資國防安全、司法、文化、教育、高素質人才培養、人民健康保護、環境保護、適應氣候變化、防災減災、保障能源安全、水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綠色轉型等項目。

為有效使用資金,國會責成政府繼續審查、完善公共投資法律,以提高資金使用和分配效益,避免分散零碎。加強分級分權、責任個人化,同時進行檢查監督,提高投資質量,堅決淘汰低效項目和不必要的項目。

此前,國會也已表決通過了2024年國家預算收入補充決議和批准2024年國家預算決算。其中,國家預算平衡總收入為3400萬億越盾。國家預算平衡支出為3580萬億越盾。國家預算赤字為323308萬億越盾,佔GDP的2.8%。國家預算用於彌補赤字和償還本金的總借款為611200萬億越盾。

國會同意分配中期公共投資資金8220萬億越盾

破除體制瓶頸,投資技術

國會代表馮德進——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談破除瓶頸和改革以促進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