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於4月24日上午在第16屆國會第一次會議閉幕會上通過了該決議。決議旨在建設新的增長動力,提高發展質量和國家競爭力,為下一階段做好準備。

為實現這一目標,國會要求完善體制,消除機制和政策上的瓶頸,同時推進分權、授權和資源分配。與數字經濟、投資經營相關的法規,特別是在土地、規劃、商業、礦產、建設等領域,需按照最大限度減少民眾和企業遵守時間與成本的方向進行審查和修訂。

國家管理方式要求從事前檢查向事後檢查轉變,並建立標準體系,加強檢查監督。法律文件的評價標準也由“文本好”轉向“生活好”。

在科技和創新領域,國會要求徹底消除瓶頸,注重產出成果,並接受可控風險。鼓勵企業投資和應用新技術、高技術、戰略技術;同時建立並連接國內外專家和科學家網絡。

越南將優先吸收、轉讓、掌握平臺技術、核心技術、源頭技術和數字技術,同時推動數字資產和數字貨幣的健康發展。

交通基礎設施繼續得到大力投資,涉及高速公路、海港、機場、南北高速鐵路和城市鐵路項目。目標是到2030年全國建成超過5000公里高速公路,有效連接各區域、海港、機場和國際口岸。

與此同時,發展能源基礎設施以滿足經濟增長和保障能源安全。國會提醒合理發展煤電規模,並配套廢氣處理路線圖,同時推進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國會要求提高幹部、公務員、職員隊伍的質量,並與機構重組相結合。決議強調及時替換能力差、推諉、缺乏責任、未完成任務的幹部,同時任命敢於思考、敢於行動、敢於負責、為公共利益的人。

停滯項目,包括預算內和預算外,必須進行審查、分類並徹底處理。政府被要求加強檢查監督,克服在管理和使用國家預算、公共財產、土地、資源以及進度緩慢項目中的浪費現象。

國會設定了基本處理河內和胡志明市空氣汙染、交通擁堵和內澇的目標;改善城市、工業集群、手工藝村、河流流域和農村地區的環境。

在外交方面,越南繼續深入有效融入國際社會,在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基礎上確保國家民族利益,同時主動參與解決地區和全球共同問題。

同日上午,國會還通過了第一次會議決議,認可政府、總理及各機構堅決落實各項措施,基本完成2025年和2026年第一季度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預算任務。政府及時應對了石油供應和進口價格波動,有助於穩定宏觀經濟和控制通脹。

國會建議政府主動管理預算,力爭2026年預算收入較2025年增長至少10%;同時加強財政紀律,厲行節約,削減非必要支出以增加投資支出、推進工資改革和保障社會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