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萊省人民議會剛剛頒佈決議,規定該省執行行政處罰法律的國家管理工作的內容與支出標準。
適用對象為涉及編制預算、管理、使用和決算國家預算經費用於執行行政處罰法律的國家管理工作的機關、組織和個人。
據此,公務員和職員從事檢查、評估行政處罰案卷中內容複雜、範圍廣泛、影響多個對象的文件、材料時,省級可享受每卷50萬越南盾的支出;鄉級則為每卷40萬越南盾。
剛剛通過的決議將在新的嘉萊省範圍內統一適用,基本維持此前頒佈的支出內容和標準,因為中央規定尚未改變。
同時不會增加預算支出,僅因地方兩級政府組織而修改與縣級相關的內容。
據財政廳稱,此項支出屬於執行行政處罰法律的國家管理支出目的,依據財政部2017年第19號通知。在合併前,舊嘉萊省和舊平定省人民議會已頒佈規定此項支出內容的決議。
具體而言,2018年嘉萊省人民議會頒佈第90號決議,規定嘉萊省執行行政處罰法律的國家管理工作的內容與支出標準。
此前,2017年平定省人民議會頒佈第100號決議,規定平定省執行行政處罰法律的國家管理工作中,從事檢查、評估案卷中內容複雜、範圍廣泛、影響多個對象的文件、材料的公務員和職員的補助支出標準。
胡志明市行政中心全景及4月29日上午開工的重點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