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正全力完成所有準備工作,從制定法規、完善系統到與市場參與者進行測試。此外,河內證券交易所和越南證券託管清算公司將協調系統測試,確保交易參與者的無縫連接。預計如果準備工作按計劃完成,市場可能在今年正式運營。

“2026年,政府發佈了多項法律文件,為碳交易所的運營創造了重要法律基礎,標誌著從政策制定階段向實際實施的過渡,”財政部法律司代表杜青林在4月13日由財政部組織的培訓活動上表示。

所提及的法律文件包括關於國內碳交易所的第29/2026/ND-CP號法令和關於溫室氣體減排成果及碳信用國際交換的第112/2026/ND-CP號法令。農業與環境部第11/2026/TT-BNNMT號通函也規定了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和碳信用國家註冊系統的管理和運營。

“交易所旨在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的透明定價機制。運營模式基於股市現有基礎設施,”林說。“參與國內碳交易的主體若串通、誘使他人買賣、使用其他交易方法、散佈虛假謠言或提供誤導信息以操縱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價格,將根據違規性質和嚴重程度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起訴;若造成損害,必須依法賠償。”

根據規定,農業與環境部負責商品管理;主持處理請願、投訴和舉報,並處理與商品及參與國內碳交易所交易的主體相關的行政違規行為。

國家證券委員會負責檢查國內碳交易所的交易活動以及交易支持服務的提供;並檢查和監督越南證券託管清算公司及越南證券交易所。

與此同時,河內證券交易所將根據法律規定處理國內碳交易平臺交易活動和交易支持服務提供中的請願、投訴、舉報和行政違規行為。

關於交易商品,農業與環境部氣候變化司碳市場處代表範南雄表示:“越南碳市場主要交易兩種類型,即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和碳信用。排放配額分配給大型排放源。目前,已確定三個高排放行業——火電、鋼鐵和水泥——的110個設施名單,2025-2026年期間總分配量超過5億噸。”

據農業與環境部稱,企業和投資者可以開發減排項目以產生碳信用並參與市場交易。越南允許企業使用碳信用抵消超出配額的排放,最高比例為30%。這與一些國際市場有所不同,旨在為企業在初始過渡階段提供靈活性。此外,除獲得配額外,其他實體也可以參與碳信用交易。這一機制有助於增加市場流動性。

“從現在到2028年將是試點階段,重點運營排放配額機制。在此階段,管理機構將同時實施、監控、評估並逐步完善該機制。使用的數據庫將是企業提供的溫室氣體清單結果,”雄說。

除了完善政策機制外,當局還組織培訓項目以提升企業能力,使其具備自信參與交易的知識。

河內證券交易所衍生品市場部總監阮氏秋霞表示:“希望參與交易的企業和組織必須擁有稅號,並在農業與環境部的國家註冊系統完成註冊。”

由於利用現有證券基礎設施,交易實體需要在證券公司開設賬戶,且只能使用一個證券交易賬戶,霞補充說。“他們在下買單時必須擁有足夠資金,下賣單時必須擁有足夠數量的溫室氣體排放配額/碳信用。企業和組織可以使用現有證券賬戶參與交易;沒有賬戶的必須開設新賬戶。”

碳交易所是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和碳信用交換交易的地方。

財政部法律司副司長武氏珠瓊表示:“碳交易所預計將成為一種經濟工具和推動力,促進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實現,朝著低碳經濟發展。同時,交易所將為減排活動創造新的流動,鼓勵綠色轉型,發展低排放技術,並提升越南企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