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發給市監察局的第11561號文件,該局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批准延長投資方繼續實施位於胡志明市新順坊濱藝路的商業中心和高檔公寓項目,該項目由Gotec越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
保護“善意第三方”的解決方案
由Gotec越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的位於(舊第七郡)新順坊的商業中心和高檔公寓項目已拖延超過10年仍未投入運營。這種情況不僅浪費了城市的黃金土地資源,還導致長期投訴,影響投資環境。
據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審查,主要障礙在於此前與果蔬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用途變更相關的土地法律程序和手續。
然而,該局認為,無論是採用“土地用途變更”還是“土地回收、交付”的形式,實質上財務義務並無差異。
在給市監察局的文件中,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認為有依據考慮解決Gotec越南公司的建議,以使項目投入運營。
值得注意的是,職能部門強調需要保護Gotec越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民法規定的“善意第三方”的身份。
為克服程序上的缺陷而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Gotec越南方面已提交書面承諾,將在稅務和財政部門確定差額後立即補繳所有產生的稅款和財務款項。
企業堅決承諾嚴格遵守所有規定,以使項目儘快繼續推進。
建議並行處理,使項目早日“收官”
為消除瓶頸,農業與環境局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報告,指示相關單位並行處理投資手續和財務義務。
據文件,該局建議由財政局參謀,讓城市批准延長項目實施進度。獲批延期後,建設局將緊急辦理通知企業具備未來房屋銷售條件的相關手續。
在財務方面,交由胡志明市稅務局與財政局協作,準確確定2015年實際土地使用權轉讓價值與已繳納土地款之間的差額,以便投資方補繳國庫。
據觀察,繼續推進這些手續是基於投資方的承諾,並不會影響此前法律缺陷的處理過程。這被視為胡志明市在解決企業困難、疏通停滯資源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果斷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