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免削減這項手續又滋生另一項手續
總理強調加強自律和紀律,要求嚴明負責人的責任,將詳細規定文件的頒佈結果作為任務完成評價標準。
提交法律法令草案時,必須附帶起草說明。政府辦公廳、司法部堅決不處理沒有附帶起草說明的文件。集中處理未頒佈的文件,嚴格控制新發文件,並完善提交國會第二次會議的立法項目檔案。
總理指出,要認真落實政府關於削減簡化行政手續、經營條件和分權的8項決議。
這是一項持續的工作,未來需要繼續梳理、削減、簡化行政審批手續、經營條件,特別是環境影響評價、建設許可證、工業園區管理、消防等領域。
總理強調,司法部和司法部長要負責守門。各部委要跟蹤監督地方實施情況,避免出現削減這項手續又滋生另一項手續、上級已削減但下級或內部又產生新的手續,導致不切實際、效率低下的情況。
疏通增長資源
關於促進增長的措施,政府首腦強調要密切跟蹤形勢、主動預測、制定調控方案。
為各領域、地方、集團和國有企業設定增長目標。加快重大項目特別是能源領域進度,分配並撥付公共投資資金。
要密切跟蹤進出口、逆差、外匯需求、支付、還債等情況,靈活、協調、合理地調控利率、匯率和信貸。
有效落實信貸計劃,幫助民眾和企業以合理利率獲得資金。
他還強調了發展生產、基礎設施投資領域的措施。包括加大對水產、水稻等領域的貸款力度,推動新FTA談判以擴大市場、促進出口,加快重要重點工程和項目進度。
立即化解困難、調動疏通資源,發揮科技創新、數字化轉型等新增長動力作用。
簡化行政手續,每年節省超過23萬億越盾成本

司法部副部長阮青靜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根據總理關於抓緊削減不必要的行政手續和經營條件的要求,司法部已協調各部委按照指示制定削減方案。
不到10天后的4月26日,已有14個部委提出方案,基本達到總理要求的目標。
在此基礎上,到4月29日,政府頒佈了8項關於削減簡化行政手續的決議。
司法部正在審核另外三項關於削減有條件的投資經營行業及分權、簡化行政手續的決議,預計於5月5日提交政府審議通過。
“這是一項巨大努力,15天夜以繼日地制定方案、建議頒佈法律規範文件,以落實總理關於削減行政手續和經營條件的要求。”——阮青靖說。
隨著8項決議的頒佈,中央在實施分權後僅需處理1570個手續。
在198個有條件的投資經營行業中,各部委提出削減60個行業。
各部委還削減了1732項不必要的經營條件,取消了680個行政手續,簡化了521個手續。
行政手續處理總時間削減了51419/97020天(52.9%),超過既定目標,其中這次就削減了超過18097天。行政手續成本因此估計每年節省超過23萬億越盾。
當滿足標準時,民眾自行投資經營
對於削減是否流於形式以及是否會滋生新手續的擔憂,阮青靖副部長表示,政府已明確指示,今後以中央第18號決議的精神進行削減和簡化,思路與以往完全不同。
“審核草案時,都要求各部委除削減方案外,必須有替代方案以確保削減簡化可行,而不只是數字和形式。”——阮青靖強調。
已頒佈的決議將建設思路從前端檢查轉向後端檢查。各部委制定具體標準、規範;當民眾和企業滿足條件時,他們自行決定投資經營,無需申請許可,只需向國家管理機關通知以便後端檢查。
對於私營經濟研究發展委員會(第四委員會)提出的關於繼續化解民眾和企業行政手續困難的建議,政府辦公廳主任兼部長鄧春風表示,通過包括第四委員會在內的多種渠道,總理已指示四項內容。
具體來說,總理要求建設部、工貿部、公安部、農業與環境部處理建設許可證、工業園區、消防和環境影響評價等問題。
政府辦公廳已發文傳達總理指示,確保行政手續削減簡化的實質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