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5日,同塔省公安交通警察處宣佈對阮成T.(41歲,居住於同塔省)處以1900萬越南盾罰款,並扣減駕駛證4分,因其“在有禁止逆向行駛標誌的道路上逆向行駛”。
通過網絡空間監控工作,交通警察部隊發現一段由市民發佈的視頻,該視頻提取自車載行車記錄儀,記錄了一輛牌照為63H-025.XX的卡車於4月28日下午3點在1號國道1957公里處(位於同塔省周城縣新盛邑)逆向行駛的行為。
發現該視頻後,同塔省公安交通警察處立即核實並確定卡車司機為T.先生,遂邀請其前來處理。
依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證據,警方對T.先生製作了行政違法筆錄。
同塔省公安交通警察處鼓勵市民積極提供記錄違反交通秩序安全行為的信息、圖片和視頻,以便及時制止並依照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