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5月4日與河內選民的接觸中,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提出,到2045年越南可能結束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他建議河內試點建設“社會主義坊、鄉”模式,人口規模在50萬到100萬之間,同步投資基礎設施、學校、醫院、公共空間和智慧城市。
過渡時期是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在發展過程中必然經歷的階段。這是一個漫長的轉型期,舊社會和新社會的因素相互交織,需要根據每個國家的具體條件採取適當的步驟。對越南而言,起點是一個落後的封建國家,又經歷了長期戰爭,因此向社會主義前進必須循序漸進,不能操之過急。
胡志明主席曾簡單表述,社會主義社會是物質生活日益充裕、精神生活日益提高的社會。同時,他強調必須堅持不懈、穩步推進,逐步實現長遠目標。
自革新初期以來,黨確定越南正處於過渡時期的初始階段。經過近40年的發展,經濟社會成就為到2045年成為發達國家、高收入國家奠定了基礎。這也被視為完成過渡時期、進入更高發展階段的重要里程碑。
首次確立社會主義社會的標準體系
越南的社會主義社會模式於1991年《在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的國家建設綱領》中首次明確界定。該文件不僅提出了目標,還建立了一套具體標準,以識別符合越南條件的社會主義社會。
據此,社會被確認為人民當家作主;經濟高度發展,基於現代生產力以及對主要生產資料的公有制;人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不斷提高;人從壓迫和不公正中解放出來,並擁有全面發展的條件;各民族平等、團結;擴大國際合作。
提出這些特徵標誌著從概括性認識向形成可指導政策和衡量結果的發展模式的轉變。這是此後各份文件貫穿的理論基礎。
歷經各屆黨代會,該模式不斷得到補充和完善。在2001年第九次黨代會上,黨確定社會主義定向市場經濟是過渡時期的總體經濟模式,旨在在新條件下發展生產力。
到2011年補充和發展的綱領,特徵體系完善為8項內容,更明確地提出了民富、國強、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標;同時肯定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作用和人的核心地位。
具體而言,越南所追求的社會主義社會被確定為:民富、國強、民主、公平、文明的社會;人民當家作主;經濟高度發展,基於現代生產力和先進、適宜的生產關係;文化先進、民族特色濃厚;人民生活溫飽、自由、幸福,有條件全面發展;越南各民族平等、團結、相互尊重、共同發展;建立人民所有、由人民做主、為人民服務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由共產黨領導;並與世界各國保持友好合作關係。
完整確立這8項特徵,不僅停留在描述目標,還形成了一套指導政策和評估發展進程的標準體系。每項特徵都與一個具體支柱相關聯:經濟發展與社會公平並行,政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文化發揮精神基礎作用,人以人為中心,而國家則組織並調節整個發展進程。
第十三次黨代會確定了到2045年成為發達國家、高收入國家的發展里程碑,使模式從理論指導轉向可衡量的目標。
社會主義定向市場經濟
在社會主義社會模式的結構中,社會主義定向市場經濟是組織和運行經濟的方式。
第九次黨代會確定這一模式,表明了發展思維的變化:越南利用市場機制來動員和分配資源,但不讓市場主導一切,而是置於國家管理之下,以確保為人民的發展方向。
這體現在經濟增長必須與進步和社會公平同步,通過調節、社會保障和再分配政策來實現。市場被用作促進生產、提高生產力和收入的工具,但最終目標仍是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
與資本主義經濟模式的區別在於,它不以利潤為中心,而是追求全面發展。國家發揮定向和調節作用,以限制貧富分化或公共服務獲取不平等等負面後果。
將模式落實到基層
建設“社會主義坊、鄉”的建議,顯示了模式從國家層面轉向基層的轉變,在此,發展目標被具體化為日常的生活條件。
根據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提出的方向,試點單位必須確保基礎設施同步、教育醫療體系發達、生活環境安全、公共服務便捷以及政府高效運行。這些因素正是將社會主義社會的特徵轉化為可驗證的具體標準的方式。
選擇坊、鄉一級,是因為它是最接近人民的層級,人民直接接觸管理機構並享受政策。如果模式在此成功,將成為在全國推廣的典範,符合胡志明主席在建國之初提出的“以民為本”理念。
然而,迄今為止,“社會主義坊、鄉”尚未成為一個法律化的概念。現行法律體系僅規定鄉、坊和特區為基層行政單位。因此,該模式正處於研究、試點階段,尚未成為一種正式的行政單位類型。
為實施該模式,河內需要明確評估標準、運行機制、投資資源和監督方式。這些都是模式能夠在現實中運行並以具體成果進行評估的必要條件。
從通過各份文件建立的理論基礎,到長期發展目標和當前的試點建議,越南的社會主義社會模式正逐步具體化。這一進程的核心是將社會主義社會的8項特徵轉化為人民具體的生���質量,通過基層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務可及性來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