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公安局技術基礎設施處副處長鬍德善中校表示,自加強對非法侵佔人行道行為的檢查和處理以來(從1月16日至今),胡志明市公安局始終保持宣傳、動員和巡邏的配合。檢查和處理的結果顯示出更多積極點。
據此,已對33038起違規行為立案處理(其中20808起涉及城市秩序違規)。截至目前,已有1242條街道及多個複雜地段得到改善。
據善中校介紹,對於小商販,執法部門優先採取提醒、指導整齊擺放的方式,然後才進行處罰。
過去一段時間,基層執法力量和人民委員會組織了多輪宣傳動員,促使34129個商戶簽署承諾書,保證不佔道經營、不佔用人行道、不在人行道停車。
同時,主動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議並密切配合,實施支持民眾生計的解決方案。
具體包括:規劃替代經營區域,檢查並組織夜市區、步行街或集中經營區以轉變經營模式。支持職業轉換,在100%的鄉坊推行自我管理模式,使民眾直接參與其生活和經營場所的秩序管理。
為確保城市秩序和保障工薪階層及小商販的生計,胡志明市公安局將在未來與相關部委協調,檢查人行道寬闊的街道和區域,向胡志明市領導建議試點特色線路,規劃明確的夜間經濟模式和美食街。
這需要明確區分行車道、人行道和人行通道,規定攤位/售貨車的標準,確保安全距離、逃生通道及消防、環境衛生要求等,幫助民眾獲得合法的謀生空間,同時保持城市美觀和安全。
“處罰和扣押車輛、物品始終是最後手段。在此之前,執法部門優先進行宣傳、動員和直接指導,讓民眾瞭解規定,為商戶簽署承諾書提供條件,並給予整改時間。
目的不是為了處理而處理,而是幫助民眾理解並調整經營活動以符合法律規定,從而實現長期穩定的生計。只有在多次提醒後仍故意違規的情況下,執法部門才被迫採取更強硬的措施。”善中校表示。
根據胡志明市公安局的信息,已經和正在採用的管理方式之一是通過監控攝像頭系統和數字應用程序接收反映。這有助於及時處理違規行為,無需大規模集中整治,從而培養民眾日常遵守法律的習慣。
胡志明市3個月處理超過7000起侵佔人行道案件從1月15日至4月15日,胡志明市執法部門共立案處理7788起違規停車、佔道停車、侵佔人行道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