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與政府黨委就落實中央書記處關於在新形勢下加強黨對社會住房發展工作領導的第34號指示的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強調獲得安全、負擔得起的住房應被視為人民的基本權利,也是社會進步的衡量標準。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認為,住房不僅是建設行業或扶貧政策的問題,而必須放在城市、土地、工業、公共交通、勞動力市場和人口管理的整體規劃中。

他評價,近期已出臺許多政策以紓解困難並促進住房發展。然而,取得的成果仍未達到既定目標,且遠低於社會的實際需求。“住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經營和增值的”,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

黨和國家領導人要求住房規劃必須緊扣勞動力需求。工人、外來務工人員集中地、工業區、大學、醫院和服務力量所在地區應優先獲得土地、基礎設施和適合的社會住房發展機制。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認為,新時期住房發展模式不是全面包攬,但也不能完全交給市場。國家通過規劃、土地、金融機制、標準和程序改革發揮引領作用;企業參與投資、運營並獲取合理利潤;人民能夠獲得穩定、安全、可負擔的住所。

其中,租賃住房被要求成為戰略支柱,尤其是在大城市、工業區、外來務工人員集中區域以及房價遠超居民收入的地方。“從現在到2030年,商品房仍然必要,但租賃住房必須被確定為戰略支柱”,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說。

他還要求完善政策,使國家通過規劃、稅收和信貸進行調節,以確保公平、控制住房投機。各地方必須清查土地、主動徵地拆遷、為政策住房準備好淨地。財政部和國家銀行被責成為此領域建立長期金融機制。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同時建議研究促進廉價公寓租賃市場的政策,鼓勵私營部門和非營利組織參與為低收入者、無力購房者建設、融資和管理住房。

他強調,各機構必須嚴格、透明地控制社會住房的購買資格,防止投機和牟取政策利益。“需要嚴格管控住房政策受益對象、買賣機制,防止住房成為投機資產。不能讓住房政策被利用來牟利”,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