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投机的

5月19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与政府党委就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对社会住房发展工作领导的第34号指示的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获得安全、负担得起的住房应被视为人民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进步的衡量标准。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认为,住房不仅是建设行业或扶贫政策的问题,而必须放在城市、土地、工业、公共交通、劳动力市场和人口管理的整体规划中。

他评价,近期已出台许多政策以纾解困难并促进住房发展。然而,取得的成果仍未达到既定目标,且远低于社会的实际需求。“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经营和增值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

党和国家领导人要求住房规划必须紧扣劳动力需求。工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工业区、大学、医院和服务力量所在地区应优先获得土地、基础设施和适合的社会住房发展机制。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认为,新时期住房发展模式不是全面包揽,但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国家通过规划、土地、金融机制、标准和程序改革发挥引领作用;企业参与投资、运营并获取合理利润;人民能够获得稳定、安全、可负担的住所。

其中,租赁住房被要求成为战略支柱,尤其是在大城市、工业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区域以及房价远超居民收入的地方。“从现在到2030年,商品房仍然必要,但租赁住房必须被确定为战略支柱”,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说。

他还要求完善政策,使国家通过规划、税收和信贷进行调节,以确保公平、控制住房投机。各地方必须清查土地、主动征地拆迁、为政策住房准备好净地。财政部和国家银行被责成为此领域建立长期金融机制。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同时建议研究促进廉价公寓租赁市场的政策,鼓励私营部门和非营利组织参与为低收入者、无力购房者建设、融资和管理住房。

他强调,各机构必须严格、透明地控制社会住房的购买资格,防止投机和牟取政策利益。“需要严格管控住房政策受益对象、买卖机制,防止住房成为投机资产。不能让住房政策被利用来牟利”,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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