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是在5月20日上午由《胡志明市法律報》舉辦的“節約、高效能源使用法律”座談會上公佈的。
在座談會上,堅先生表示,酷熱天氣,室外體感溫度有時高達40-42攝氏度,導致降溫設備需求激增。
具體來說,5月12日電力消耗量為1.9509億千瓦時,5月13日達到1.9619億千瓦時,5月14日達到創紀錄的1.9768億千瓦時。
與2025年最高消耗量(2025年8月5日為1.7881億千瓦時)相比,當前數字增長了超過10%。
5月14日下午3點30分的峰值負荷(Pmax)也達到9471兆瓦,比去年峰值高出6%。
峰值負荷增長6%反映了在氣候變化和城市化加劇背景下,胡志明市電力系統面臨的壓力日益增大。
面對這一現實,電力部門必須部署多項解決方案,如檢查運行多年或經常高負荷的變壓器和線路;在旱季高峰期前完成維護、保養和缺陷處理。
同時,加強宣傳節電解決方案,發揮用電效率。特別是加快電網完善工作,減少故障和停電,提高供電可靠性。加強負荷預測,每日監控SCADA數據、遙測數據、客戶服務中心數據以及其他解決方案。
目前,電力部門還與胡志明市工貿局合作,動員客戶將5%-10%的負荷從17:00-20:00時段轉移到22:00之後(在4月至7月期間),總轉移潛力為210兆瓦。
胡志明市工貿局副局長阮氏金玉表示,當前世界政治動盪也影響到能源安全。因此,她強調確保能源安全極為緊迫。
據她介紹,關於節電的規定已頒佈多年,目前政府也發佈了多項關於節約能源、推動綠色轉型的指令。
問題在於,我們過去如何實施節能?問題不在於成本,而在於強調節約能源使用將有助於未來保護環境。
“在實施過程中,各單位可以投資更多電力供應來源,但最高效的仍然是民眾和企業在節約、高效使用方面的意識,從而有助於保護環境”,玉女士強調。
據悉,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已責成工貿局研究制定決議,支持民眾和企業安裝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丁氏瓊如確認,節電不再是鼓勵,而是與法律問題、管理要求以及各機關、組織、企業和電力用戶的社會責任息息相關。
根據國會辦公廳關於《節約和高效使用能源法》的第38/2026號合訂文本,節電目前是企業的法律義務和管理要求。
隨後,3月30日,政府總理發佈了關於加強實施節電和屋頂太陽能發電的第10號指令。該指令強調確保安全、穩定、連續供電,滿足生產經營和人民生活需求,是核心、緊迫的任務,對經濟增長和國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從這兩份文件可以看出一個非常明確的信息:節電已從“鼓勵實施”轉變為“必須執行的要求”,並與相關制裁措施掛鉤。
據律師稱,儘管法律框架已經存在,但實際執行中仍存在許多不足。目前,機關、辦公室、寫字樓、商業中心、生產單位等仍存在用電效率低下的情況。
由此,瓊如律師指出,一些與能源審計、能源審計報告或篡改能源審計報告相關的行為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對組織的處罰通常高於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