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辦公室發佈了副局長阮鴻原在考察後的結論,該考察涉及《年輕人報》5月22日刊登的《平興和公墓旁的“非法”垃圾場》一文。
同日下午,阮鴻原主持了對以下地點的考察:平興和坊平龍路和11號路附近一個大量垃圾堆積的坑;陳國俊初中後方區域及通往平興和公墓的小路附近地塊。參加考察和工作的有平興和坊人民委員會代表、胡志明市城市環境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市農業與環境局下屬各科室(固體廢物管理科、市廢物處理聯合體管理委員會環境檢查科)。
建議防止非法傾倒垃圾的方案
根據實際考察和來自平興和坊人民委員會領導及各單位意見,阮鴻原提出了意見和要求。
據阮鴻原介紹,平興和公墓區域已清空,正等待實施大型公園項目,因此無法對整個地塊設置圍欄保護。公墓區域內仍有居民混雜居住,有多條民生道路和小路。
事實上,居民仍偷偷傾倒垃圾,甚至出現牟利行為,如安排他人有償運入垃圾傾倒,正如媒體報道和實際考察所見,坊級單位需努力管理並採取多種措施徹底解決此問題。
根本解決方案是儘快完成公園項目,他建議坊人民委員會審查進度,發文建議投資方加快實施,以將平興和公墓地塊投入使用。
若項目交由坊級單位作為投資方,則建議坊人民委員會集中加快項目完成進度。
他建議坊級單位立即集中採取一些措施,以徹底阻止公墓區域的非法傾倒垃圾行為。具體包括:責成職能機構查明不按規定傾倒垃圾的案件、有牟利行為及違規安排傾倒垃圾的個人,依法嚴肅處理。
處理違規後,坊級單位向媒體提供信息以進行宣傳。此外,坊級單位需繼續加強宣傳、動員居民提高環保責任意識,不違規傾倒垃圾。

阮鴻原建議坊級單位組織清理、收集公墓區域積存垃圾,考慮在一些可隔離的路段設置圍欄,防止車輛和居民進入以前常傾倒垃圾的地點;翻新、更新已陳舊模糊的禁止傾倒垃圾標誌,並在需管理區域增設新標誌。
邀請公墓周邊空置地塊的土地所有者進行會談,要求其承諾按用途使用土地並採取管理措施,防止其土地成為傾倒垃圾場所。
加快安裝監控攝像頭的項目進度,並加強處理居民舉報、提供信息及監控圖像所反映的違規案件,以增強對違規者的威懾力。
加強環境衛生質量檢查監督
阮鴻原建議市城市環境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在預定地點(平龍路和11號路附近,平興和坊)設置更高的圍欄,以阻止違規扔垃圾行為。
此外,研究儘早投資大型垃圾和建築垃圾處理設備,並向全市居民公佈接收地點信息,以便按規定移交處理。
阮鴻原責成市廢物處理聯合體管理委員會加強檢查和監督各坊、鄉的環境衛生質量,及時向坊、鄉人民委員會通報經常產生積存垃圾、環境衛生不達標的區域和熱點,以便採取適當處理措施。
根據管理委員會對各坊、鄉環境衛生質量的定期評估報告,固體廢物管理科需審查管理委員會報告中經常產生積存垃圾的區域和地點,為局方起草文件發送給坊、鄉人民委員會,指示徹底解決,防止垃圾積存和復發。
檢查“非法”垃圾場
此前,《年輕人報》記者記錄顯示,“非法”垃圾集中點位於陳國俊初中後方區域及通往平興和公墓的小路旁。一名男子經常引導裝有垃圾和建築廢料的三輪車前往上述“非法”傾倒點,並向這些車輛收費。
5月21日,接到《年輕人報》記者關於平興和公墓旁“非法”垃圾場的信息後,平興和坊人民委員會指示經濟、基礎設施和都市股牽頭,協調坊公安和第43街區進行檢查,發現一人將一輛裝有垃圾的三輪車(垃圾來自某建築工地)傾倒至由一人管理並接收多居民垃圾的地塊。
坊公安已邀請上述兩人到公安派出所錄口供、收集證據和相關文件,以便按法律規定建議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