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领导提出阻止在平兴和公墓非法倾倒垃圾的方案

越南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领导提出阻止在平兴和公墓非法倾倒垃圾的方案

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局办公室发布了副局长阮鸿原在考察后的结论,该考察涉及《年轻人报》5月22日刊登的《平兴和公墓旁的“非法”垃圾场》一文。

同日下午,阮鸿原主持了对以下地点的考察:平兴和坊平龙路和11号路附近一个大量垃圾堆积的坑;陈国俊初中后方区域及通往平兴和公墓的小路附近地块。参加考察和工作的有平兴和坊人民委员会代表、胡志明市城市环境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市农业与环境局下属各科室(固体废物管理科、市废物处理联合体管理委员会环境检查科)。

建议防止非法倾倒垃圾的方案

根据实际考察和来自平兴和坊人民委员会领导及各单位意见,阮鸿原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据阮鸿原介绍,平兴和公墓区域已清空,正等待实施大型公园项目,因此无法对整个地块设置围栏保护。公墓区域内仍有居民混杂居住,有多条民生道路和小路。

事实上,居民仍偷偷倾倒垃圾,甚至出现牟利行为,如安排他人有偿运入垃圾倾倒,正如媒体报道和实际考察所见,坊级单位需努力管理并采取多种措施彻底解决此问题。

根本解决方案是尽快完成公园项目,他建议坊人民委员会审查进度,发文建议投资方加快实施,以将平兴和公墓地块投入使用。

若项目交由坊级单位作为投资方,则建议坊人民委员会集中加快项目完成进度。

他建议坊级单位立即集中采取一些措施,以彻底阻止公墓区域的非法倾倒垃圾行为。具体包括:责成职能机构查明不按规定倾倒垃圾的案件、有牟利行为及违规安排倾倒垃圾的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处理违规后,坊级单位向媒体提供信息以进行宣传。此外,坊级单位需继续加强宣传、动员居民提高环保责任意识,不违规倾倒垃圾。

越南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领导提出阻止在平兴和公墓非法倾倒垃圾的方案

阮鸿原建议坊级单位组织清理、收集公墓区域积存垃圾,考虑在一些可隔离的路段设置围栏,防止车辆和居民进入以前常倾倒垃圾的地点;翻新、更新已陈旧模糊的禁止倾倒垃圾标志,并在需管理区域增设新标志。

邀请公墓周边空置地块的土地所有者进行会谈,要求其承诺按用途使用土地并采取管理措施,防止其土地成为倾倒垃圾场所。

加快安装监控摄像头的项目进度,并加强处理居民举报、提供信息及监控图像所反映的违规案件,以增强对违规者的威慑力。

加强环境卫生质量检查监督

阮鸿原建议市城市环境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在预定地点(平龙路和11号路附近,平兴和坊)设置更高的围栏,以阻止违规扔垃圾行为。

此外,研究尽早投资大型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并向全市居民公布接收地点信息,以便按规定移交处理。

阮鸿原责成市废物处理联合体管理委员会加强检查和监督各坊、乡的环境卫生质量,及时向坊、乡人民委员会通报经常产生积存垃圾、环境卫生不达标的区域和热点,以便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根据管理委员会对各坊、乡环境卫生质量的定期评估报告,固体废物管理科需审查管理委员会报告中经常产生积存垃圾的区域和地点,为局方起草文件发送给坊、乡人民委员会,指示彻底解决,防止垃圾积存和复发。

检查“非法”垃圾场

此前,《年轻人报》记者记录显示,“非法”垃圾集中点位于陈国俊初中后方区域及通往平兴和公墓的小路旁。一名男子经常引导装有垃圾和建筑废料的三轮车前往上述“非法”倾倒点,并向这些车辆收费。

5月21日,接到《年轻人报》记者关于平兴和公墓旁“非法”垃圾场的信息后,平兴和坊人民委员会指示经济、基础设施和都市股牵头,协调坊公安和第43街区进行检查,发现一人将一辆装有垃圾的三轮车(垃圾来自某建筑工地)倾倒至由一人管理并接收多居民垃圾的地块。

坊公安已邀请上述两人到公安派出所录口供、收集证据和相关文件,以便按法律规定建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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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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