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娘以勞務輸出為名詐騙數百人,被判16年監禁

5月27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判處泰夢錦(39歲,芹苴人,擁有越南和韓國雙重國籍)16年監禁,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

根據起訴書,自2005年起,泰夢錦以結婚方式移居韓國,與韓國公民樸秀峰(Park Su Bong)共同生活。2018年,她獲得韓國國籍,改名為李裕斌(Lee Yu Bin)。

2023年8月,錦看到某網站發佈招募季節性農業工人的信息,條件要求工人必須是與韓國公民結婚者的親屬。於是,她將這一信息分享到個人Facebook賬號“Lee Yubin”上。然而,她並未向當地政府諮詢擔保註冊的程序和手續,實際上也無法辦理擔保。

此時,錦聯繫了芹苴市的多人,並自稱有能力以E8-2簽證送人赴韓工作,無需證明親屬關係。她謊稱認識一名在韓國從事勞務中介的男子,無需擔保人,無需證明親屬關係,工作期限為5個月,月收入約3700萬至5000萬越南盾。

勞務輸出材料只需提供公民身份證照片、出生證明、證件照和無犯罪記錄證明,通過Messenger發送給錦。從2023年8月到2024年3月,由於相信錦的話,N、O、T、P、L、P、H、M和K(作為錦與民眾之間的中間人)在越南尋找了許多有意赴韓務工的人員,並按照錦提供的信息進行宣傳,使人們相信並提交材料,交納2000萬至6000萬越南盾不等的押金。

材料通過Messenger拍照發送給錦,押金通過銀行賬戶轉賬。錦總共收到超過57億越南盾。

收取押金後,錦多次承諾但未能將222人送出國務工。最終,這些中間人向公安機關舉報了錦。

在庭審中,審判委員會認為,調查未能證明這些中間人明知被告的行為是詐騙而仍與其合作。他們也相信被告的話是真實的,其中一些人本身就是案件的受害者。因此,芹苴市人民檢察院未以共犯身份起訴這些人,這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