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防部頒佈了第50/2026號通知,詳細規定了軍隊吸引和重用人才的機制,包括軍銜、薪資、工作環境和發展機會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
根據該通知,非軍事院校體系畢業的優秀大學生在應徵入伍時,可被考慮授予上尉軍官軍銜。擁有碩士學歷或一級專科醫生資格者可被授予大尉軍銜;擁有博士學歷或二級專科醫生資格者可被考慮授予少校軍銜。
對於專業軍人隊伍,擁有大學及以下學歷的吸引對象,可被考慮比同級非吸引對象高最多兩個薪級。碩士學歷者可高三個薪級,博士學歷者可高最多四個薪級。
除軍銜和薪資政策外,國防部還增加了多項工作條件優惠。吸引和重用對象可優先使用重點實驗室、現代化設施、深度資料,並參與軍隊尖端領域的重大科技項目。
該通知還允許在部分情況下,即使未完全滿足常規標準,也可考慮任命指揮管理職務。部分個人可被破格提拔,規劃到更高職位,或延長現役服務期,以滿足任務要求。
軍隊吸引對象還優先參加國內外培訓進修課程;獲得參加科學會議和研討會的經費支持,以提高專業水平。

對於受到重用的人才群體,政策向深度培訓方向發展,以培養成為專家和領銜科學家。這些人可被指派主持或參與重點科技任務,同時獲得研究、學習和參加國內外研討會的經費支持。
根據該通知,軍隊吸引的人員將獲得適合其專業的工作安排,優先納入指揮管理幹部規劃。工作兩年後,若出色完成任務並有突出貢獻,可被考慮任命合適的領導職務。
在後顧之憂政策方面,吸引對象的配偶和子女,若符合規定條件,可優先錄用進入軍隊。其子女若有志在軍隊服務,也可優先考慮派往國外培訓。
這些人員的家庭可優先享受軍隊醫療服務。父母、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可在軍隊終末醫院或最便利的醫療機構登記就醫。
該通知還補充了多項其他待遇,如交通補貼、工作經費、在軍隊大醫院進行高技術的定期健康檢查、在軍隊和國家項目中獲得表彰,並對其創造的科技產品享有著作權。
目前,軍事院校畢業生主要被授予少尉軍銜。部分學習訓練成績突出或屬於飛行員、潛艇兵、軍醫等特殊培訓群體者,可在畢業時被考慮授予中尉、上尉或大尉軍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