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防部颁布了第50/2026号通知,详细规定了军队吸引和重用人才的机制,包括军衔、薪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根据该通知,非军事院校体系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在应征入伍时,可被考虑授予上尉军官军衔。拥有硕士学历或一级专科医生资格者可被授予大尉军衔;拥有博士学历或二级专科医生资格者可被考虑授予少校军衔。
对于专业军人队伍,拥有大学及以下学历的吸引对象,可被考虑比同级非吸引对象高最多两个薪级。硕士学历者可高三个薪级,博士学历者可高最多四个薪级。
除军衔和薪资政策外,国防部还增加了多项工作条件优惠。吸引和重用对象可优先使用重点实验室、现代化设施、深度资料,并参与军队尖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
该通知还允许在部分情况下,即使未完全满足常规标准,也可考虑任命指挥管理职务。部分个人可被破格提拔,规划到更高职位,或延长现役服务期,以满足任务要求。
军队吸引对象还优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课程;获得参加科学会议和研讨会的经费支持,以提高专业水平。

对于受到重用的人才群体,政策向深度培训方向发展,以培养成为专家和领衔科学家。这些人可被指派主持或参与重点科技任务,同时获得研究、学习和参加国内外研讨会的经费支持。
根据该通知,军队吸引的人员将获得适合其专业的工作安排,优先纳入指挥管理干部规划。工作两年后,若出色完成任务并有突出贡献,可被考虑任命合适的领导职务。
在后顾之忧政策方面,吸引对象的配偶和子女,若符合规定条件,可优先录用进入军队。其子女若有志在军队服务,也可优先考虑派往国外培训。
这些人员的家庭可优先享受军队医疗服务。父母、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可在军队终末医院或最便利的医疗机构登记就医。
该通知还补充了多项其他待遇,如交通补贴、工作经费、在军队大医院进行高技术的定期健康检查、在军队和国家项目中获得表彰,并对其创造的科技产品享有著作权。
目前,军事院校毕业生主要被授予少尉军衔。部分学习训练成绩突出或属于飞行员、潜艇兵、军医等特殊培训群体者,可在毕业时被考虑授予中尉、上尉或大尉军衔。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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