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已簽署頒佈書記處第01號指引,關於執行黨章的一些具體問題。
管理電子黨員檔案,數字化文件
其中一個值得注意的內容是補充關於黨員檔案、黨員數據庫管理的規定。據此,黨員檔案和黨員數據庫的管理按照第十四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執行黨章的規定執行。
具體是管理電子檔案、文件數字化以及在數字環境下執行黨員工作業務。
根據指引,管理的黨員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指引規定黨員檔案管理、定期補充檔案、黨員數據庫管理、檔案移交和黨員信息更新必須按照黨中央組織部的統一規定執行。
指引明確指出,對於省委、市委、直屬中央的黨委員會,需指導、檢查下級黨委執行中央關於黨員檔案(包括電子檔案)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為直屬黨委從事黨員檔案管理(包括電子檔案)的幹部提供業務培訓。電子黨員檔案管理、文件數字化以及數字環境下黨員工作業務的執行,按照黨中央組織部的指引進行。
每年組織黨員檔案管理工作的核對和經驗總結,並向黨中央組織部報告。黨員數據庫的更新、管理、運營、開發和使用,按照黨中央組織部的規定和指引執行。
政治局、省級黨委決定將省、鄉黨委更名為市、坊黨委
指引還補充了關於任期計算、黨委和支部代表大會序數的一些內容。其中,試點實行直屬支部任期5年,從2025-2030年支部任期開始實施。對於新成立、拆分、合併、兼併的支部,第一個任期不一定為5年,且按照直接上級黨委的任期執行。
直接上級黨委指導已召開2025-2027年任期代表大會的直屬支部,在具體化黨的十四大決議、上級黨委決議的基礎上,制定或補充2025-2030年支部的方向、任務和行動計劃,並健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支委委員。
關於補充或增加黨委委員、常委會委員,指引也補充了一些內容。具體是,政治局、省級黨委決定將省、鄉黨委更名為市、坊黨委,與國會、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省、鄉行政單位原狀基礎上設立市、坊的決定同步。同時,黨委執行委員會、黨委常委會、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檢查委員會以及黨委所屬機關、單位、組織的名稱,隨省、鄉行政單位類型名稱的變更而改為市、坊,自政治局、省級黨委的決定生效之日起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