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計劃,胡志明市目前有168個鄉級行政單位,共5947個街區、邑、村、居民區。各地方將核查每處的家庭戶規模,以按照政府規定製定調整方案。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調整工作必須確保符合人口規模、地方特點及基層政府管理要求,同時保持政治穩定、社會秩序安全並爭取人民共識。
根據規定,坊的街區須有700戶以上。鄉的邑、村及特區的居民區須有500戶以上。
對於條件特殊的地方,如盛晏鄉、崑崙特區或居民分散、交通困難的地區,適用較低標準。
鄉級人民委員會被指派統計家庭戶數、非專職活動人員數以及直接參與街區、邑、村、居民區活動的人數。同時核查地理位置、人口特點、經濟社會條件及民眾意願,以制定合適方案。
在徵求鄉級黨委常委會意見後,各地方須在6月2日前將調整方案報送內務部彙總。胡志明市整體方案將在6月10日前提交市委常委會審議。
從6月13日至18日前,鄉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民眾對街區、邑、村、居民區調整方案徵求意見。之後地方彙總意見,完善檔案並提交同級人民議會審議決定。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調整不改變鄉級行政邊界,最大限度避免將一個街區、邑、村、居民區拆分為多個新單位,除非需要解決地理位置、地形或人口特點的不合理之處。
在調整的同時,各地方按規定安排街區、邑、村、居民區的非專職活動人員。解決因調整而停止活動人員的待遇和政策。此項工作預計在6月30日前完成。
計劃還規定了胡志明市街區、邑、居民區下的居民自管組、居民小組模式的終止。
胡志明市同名的街區、邑可能會改名?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計劃,街區、邑、村、居民區的更名僅在同鄉級行政單位內重名或根據地方民眾意願時進行。
命名、更名必須繼承歷史、文化、風俗習慣的價值並符合各區域實際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