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越南政府總理黎明興在海防市主持了與海防市及廣寧省、北寧省、寧平省、興安省領導關於發展出租房的工作會議。
會議報告顯示,北部重點經濟區工業園區的工人租房需求巨大,但長期且價格合適的房源卻短缺。
以海防市為例,該市擁有超過37萬工業區工人,2026-2030年階段對保障性住房和出租房的需求高達3.3萬套。該市已超額完成2021-2025年保障性住房指標(達到16679套),但目前僅計劃購買4256套用於出租,滿足需求率超過12%。北寧省和興安省也出現類似情況。
總理指出,目前大部分工人不得不租住由居民自建的臨時出租房,存在較大的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隱患。與此同時,一些公共住房資產未被有效利用,造成浪費。吸引私營部門參與也面臨回報率低、回本週期長以及優惠政策力度不足等困難。

總理強調發展出租房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大戰略性方針,要求大力轉變住房觀念,從主要發展出售型住房轉向同時發展商業住房和出租房。他表示:“國家通過體制、政策、規劃和金融信貸工具發揮引導作用,使那些尚不能擁有住房的人能夠以合理的價格獲得長期租賃住房。”
總理要求各省市領導人主動、果斷行動。方針已十分明確,地方必須主動實施,不能被動等待中央。遇到困難或障礙時要具體指出,以便提出修改建議。
關於進度,2026年6月,每個地方力爭至少開工一個出租房項目。大型出租房項目將在2026年第三、第四季度實施。地方要仔細核查,確定本地區出租房需求,制定到2030年的發展計劃,並報送建設部彙總、呈報總理,最遲於2026年6月完成。
隨後,地方提出具體的發展出租房機制和政策,報送建設部彙總,向總理報告,並在《住房法》(修正案)和《房地產經營法》(修正案)中加以具體化。
總理指出,國家應先行一步,將國家資源視為槓桿,有效利用國家和地方的住房基金來引領市場,疏通長期私人資本,而不是僅依賴預算。
關於資金籌集方案,總理表示,國家可以直接建設或動員企業建設,允許在商業項目中確定國家所有的出租房比例,以充分利用基礎設施。投資出租房的私營企業可獲得管理部分商業中心的權限,從而產生現金流以彌補運營成本。
總理還指示建設部儘快頒佈中小規模出租房(包括迷你公寓)的國家技術標準,協調審查企業購買商業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於出租的機制。財政部和越南國家銀行負責提出足夠力度的稅收和信貸優惠政策,以吸引長期投資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