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於5月30日頒佈第192號法令,規定了醫療領域的一些特殊津貼制度,以及對鄉村、街區衛生工作人員和助產士的月度補助。該法令自7月15日起生效。

根據規定,主刀醫生、麻醉復甦或針刺麻醉主要負責人每臺手術可獲得10萬至56萬越盾的津貼。這是對醫務人員最高的特殊津貼。

手術助手、麻醉復甦或針刺麻醉助手每臺手術可獲6萬至40萬越盾津貼。手術勤務人員可獲4萬至24萬越盾。操作津貼相當於相應手術津貼的0.3倍。

越南主刀醫生每臺手術津貼10萬至56萬越盾

對於工作日內24小時值班,特級和一級醫療機構、中央法醫精神心理研究院及邊和中央法醫精神心理研究院的醫務人員每次值班可獲32.5萬越盾津貼。二級醫療機構、地區法醫精神心理中心、國防部所屬軍法醫研究院、公安部刑事科學研究所所屬法醫鑑定中心和國家人體器官移植協調中心適用25.5萬越盾標準。

其餘醫療機構、省級公安刑事技術部門法醫科室、公立院前急救機構、鄉衛生院、軍民衛生院、人民公安醫院及衛生部直屬公立社會福利機構每次值班可獲18.5萬越盾。有功人員撫養護理機構和其他公立社會福利機構值班人員可獲7萬越盾。

在特殊科室或區域24小時值班的醫務人員可享受1.5倍規定津貼。週末值班享受1.3倍,節假日和春節享受1.8倍。

在特殊科室或區域12小時或16小時值班分別享受相應津貼的0.5倍和0.75倍。常駐值班醫生根據醫療機構等級可獲3.5萬至16萬越盾。24小時值班人員另獲4萬越盾餐費補貼。

參與A類傳染病防控的醫務人員每天可獲28萬至42萬越盾津貼;B類獲28萬越盾;C類獲21萬越盾。24小時防疫常駐值班為28萬越盾,節假日和春節分別提高至1.3倍和1.8倍。參與防控人員每天獲4萬越盾餐費補貼。參與A類傳染病防控的協作人員和志願者每天可獲17萬至28萬越盾補貼。

對於鄉村、街區衛生工作人員和助產士,若所在區域有350戶家庭或困難地區、街區有500戶家庭以上,月度補助為基礎工資的0.7倍;其餘區域為基礎工資的0.5倍。根據現行規定,自7月1日起基礎工資為253萬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