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4日上午舉行的越南第十四屆工會代表大會上,越南勞動總聯合會向黨和國家領導人轉交了從全國數十萬工會會員和勞動者意見中彙總的5組建議。
其中,工會組織建議國會全面修訂2019年《勞動法》,以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建議內容之一是增加國慶節2天假期,允許勞動者從9月2日至5日休息,以便有條件在開學日送孩子上學。
這一建議工會已多次提出。在2023年越南第十三屆工會代表大會上,越南勞動總聯合會也曾建議增加國慶節2天假期,為勞動者創造更多休息時間,並幫助有孩子的家庭迎接新學年。
在修訂2019年《勞動法》過程中,工會組織曾建議增加國慶節3天假期。然而,法律通過時,正式假期僅增加了一天,根據政府決定每年安排在9月2日之前或之後。
2023年,工會繼續推進這一目標,理由是許多輪班制、直接生產崗位的勞動者難以在開學日送孩子上學。

根據《勞動法》,勞動者在國慶節可休息2天,包括9月2日和由總理每年決定的前一天或後一天。如果假日與每週休息日重合,勞動者可在下一個工作日補休。2026年,由於將8月31日(週一)的工作日與8月22日(週六)調換,勞動者可連續休息5天,從8月29日至9月2日。

國會於4月通過了決議,選擇11月24日為越南文化日。勞動者在這一天可以帶薪休假。根據主管機構的決定,民眾參觀公立文化體育場所也可免票或減票。
內務部正在研究將帶薪休假規定納入《勞動法》修訂草案。如果該草案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上獲得通過,越南每年的正式假日將從11天增加到12天。
每週工作時間減少至40-44小時
與增加假期建議同時,越南勞動總聯合會繼續建議將企業部門勞動者的正常工作時間減少至每週40-44小時,接近公共部門水平。
目前《勞動法》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8小時。企業可按天或周安排工作時間,但需通知勞動者。國家鼓勵企業實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
據勞動安全局2019年統計,越南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在東南亞地區屬於較高水平,而假期數量則屬於較低水平。年均總工作時間約為2320小時,低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但高於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老撾和柬埔寨。
除上述內容外,工會還建議補充關於僱主對工作餐責任的規定;安排帶薪休假時間讓勞動者參加政策法律學習;繼續改革公共部門工資,並朝著企業部門實現生活工資的目標邁進。
工會還提出了穩定電價、水價、油價和基本商品價格以減輕勞動者支出壓力的措施;擴大就業政策、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對非正規就業者的覆蓋範圍;同時將教育培訓與勞動力市場的實際需求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