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目前仍缺乏專門的單位對這些廢棄物進行全面處理和回收,將其轉化為原材料或資源,甚至在一些地方還存在隨意傾倒的情況。
正在制定方案
據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稱,關於建築垃圾問題,目前該市正委託發展研究院與建設廳及建設協會共同制定一項關於建築廢棄物的專項方案。胡志明市也在考慮建設若干處理此類垃圾的工廠。
此前,在胡志明市與平陽省、巴地頭頓省合併之前,各省都有各自的規定。目前農業與環境廳正在梳理和收集數據,以制定適用於新胡志明市的統一決定。在完善之前,各地仍沿用原有規定。
具體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建築垃圾(如混凝土、瓦礫、天花板等)在拆除建築物時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廢物產生者必須將其移交給具有收集功能的單位進行處理;第二,可將其用作填埋材料。
核心注意事項是絕不能將生活垃圾(塑料袋、有機垃圾)或危險廢物(如熒光燈、電器設備)混入這些瓦礫中。這種再利用無需申請許可。
至於汙泥和疏浚泥,目前也分為兩大類:來自水上交通項目(疏浚運河、航道)的疏浚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也已將此項任務交給建設廳牽頭研究解決方案。
例如,公佈傾倒地點,清查可用於傾倒汙泥的土地和位置。對於城市排水系統中的汙泥,則根據專門的廢水和汙泥處理規定執行。
但所有這些項目的共同原則是,在實施前必須編制環境影響評估檔案。在環評檔案中,投資方必須提出處理方案和傾倒位置,並須事先獲得主管機構批准。
施工過程中,疏浚汙泥將被送去成分分析,若含有有毒物質或重金屬等,則必須按照危險廢物規定進行處理。相反,如果汙泥乾淨無汙染,該市非常鼓勵投資方將其再利用作為填埋材料。
目前,城市和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填埋需求巨大,這種再利用既能節約資源,又能減輕填埋場負荷。農業與環境廳將根據環評檔案對各單位進行監管,如有違規將予以處罰。
不久將出現建築垃圾回收處理單位
據一位環境專家稱,此前胡志明市城市環境一成員有限公司曾在黎大行150號和武氏六40-42號設有兩處建築垃圾接收和分類處理點。
目前由於多種原因,這兩處地點暫時停止接收,因此這種建築垃圾由居民僱傭運輸單位送往多福聯合區處理。收集和運輸費用由廢物產生者和運輸單位協商確定。
事實上,仍有一些居民僱傭三輪車收集傾倒,但並未按規定地點傾倒,不少選擇了空地或偏僻區域非法傾倒。
這位環境專家還表示,胡志明市需要儘快擁有更多具備收集、運輸和分類回收建築垃圾功能齊全的單位,因為此類垃圾產生量巨大,而許多工程面臨填埋材料短缺的問題。
“建築垃圾分類得當後,可以回收多種不同材料,例如木材可回收成燃料,而砂石、水泥仍可回收成建築和填埋材料,”這位專家表示。
需要大力支持和推動
2025年,當全國多地加強處罰隨意傾倒瓦礫的行為時,在峴港市,阮明秀英先生投資建設了一條將瓦礫粉碎成清潔材料的生產線。他的做法既解決了建築垃圾問題,創造了就業,又將建築垃圾轉化為資源。
混凝土塊和碎石變成了細砂、碎石和石粉等材料。這些產品經過檢測和試驗,達到了允許標準。粉碎後的材料成本高於普通填埋泥土,因此在產品價格競爭上遇到困難。
但這不僅是價格和盈虧的問題,更是對社區和環境責任的問題,尤其是在填埋材料逐漸枯竭的背景下。類似的做法需要得到發展支持,讓更多人參與,並擴大規模。
粉碎建築垃圾是許多國家正在採用的解決方案之一。回收瓦礫有助於減少填埋廢物、節省處理成本,同時創造有價值的原材料來源。
十多年前的媒體報道顯示,在德國,人們已經回收了近90%來自舊建築的瓦礫。許多國家已公佈了一套標準,用於生產和質檢使用瓦礫回收材料製成的混凝土。
來自舊建築的混凝土和瓦礫將被粉碎、篩分和分類。混凝土碎塊將重新用於生產新混凝土。混凝土碎塊是建築砂的寶貴替代品,還可用於替代築路的天然材料。
上述信息並不新鮮,各國早已實施。在我國,這一解決方案已被多次提出,但因多種原因未能大力推行。
河內、胡志明市和其他城市正在並將同時拆除數千座混凝土建築。如何處理這些巨量混凝土是一個需要正確且快速解決的實際問題。如果拖延,將不得不處理環境後果,成本高昂且費力,損失和浪費難以估量。
回收建築垃圾、粉碎瓦礫再利用,需要政策支持和大力推動,以改變對此問題的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