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清化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對案件提起公訴,並對51歲的嫌疑人阮士方(Nguyễn Sĩ Phương)以“生產、銷售假冒食品、食品添加劑”罪(根據《刑法》第193條規定)進行起訴。
據清化省公安介紹,5月21日,該省經濟警察局與清化市場管理局聯合檢查了方松黎(Phương Tùng Ly)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產場所和倉庫,該公司位於清化省鶴城坊玉蘭路26B號,由阮士方(住址:鶴城坊)擔任經理。
檢查中,執法部門發現並查獲近1000公斤來源不明、質量不合格的食品,包括炸蔥、牛肉乾、肉鬆等。
執法部門還在該企業發現並查獲了一些商品,其包裝上標有“河內炸春捲”,由安越(An Việt)清潔食品生產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地址位於河內市八場鄉。
然而,警方調查確認,安越清潔食品生產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並未生產“河內炸春捲”。
由於貪圖利益,阮士方自行設計包裝樣式、定製印刷、購買機器,並採購成包春捲原料、麵包糠,定製帶有“河內炸春捲”名稱的商標和標籤,聲稱由安越清潔食品生產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生產。
產品標籤上註明了成分、使用說明、保存方法、保質期、警示信息、營養價值,並附有“清化方松黎經銷商”字樣,隨後進行包裝並投放市場。
據阮士方初步供述,從2025年10月至被捕,他已組織生產並銷售了數萬個上述假冒產品給消費者。

通過此案,清化省公安提醒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規定,使用來源明確的原料,執行正確的儲存、加工和經營流程。
絕不得生產、銷售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條件的食品。
清化省公安正在繼續調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