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6月9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向胡志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頒發了幹部工作決定。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接收並任命黎懷峰——胡志明市公安局政治工作處處長——擔任胡志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任期5年。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祝賀黎懷峰獲得信任擔任新職務。民族宗教工作是胡志明市的重要領域,要求幹部隊伍不僅要熟練掌握法律規定,還要經過系統培訓,具備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相信黎懷峰將發揮能力、知識和工作經驗,與民族宗教事務局領導班子一起圓滿完成所交付的任務。
黎懷峰在就職講話中感謝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信任,並表示將認真聽取指導意見。他強調將迅速適應新環境,努力與民族宗教事務局全體人員團結一致,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胡志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隸屬於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專業機構,負責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管理民族、信仰和宗教工作提供參謀和協助,並根據分級授權執行任務。該局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印章和賬戶,根據法律規定配備辦公設備。該局接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在組織、編制和活動方面的指導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