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6月15日上午,河內市人民議會專題會議繼續舉行,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楊德俊代表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向代表們陳述並報告了對上述內容的採納和說明情況。
考慮成立食品安全局的方案
根據呈文,河內是一個特殊類型的都市,一個實際人口已超過1000萬的超級都市。因此,照搬與其他地方相同的組織結構模式和編制已不再適用,對快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產生了阻力及重大不匹配。
目前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有15個廳局、2個行政組織。根據政府共同框架規定,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下屬專業機構的模式和數量尚未全面覆蓋或無法對特殊管理領域和新出現的領域進行深入專業化。同時,行政卷宗和指導文件的量非常大,導致局部超負荷,處理工作的時間延長。
“這種實際情況要求有一個靈活的機制,允許規定行政組織數量的框架”——呈文明確指出。
面對上述實際情況,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提議專業機構數量預計規定最大成立不超過18個廳局(增加3個廳局,相當於比目前的15個廳局增加20%)。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表示,目前各機關單位正報告市人民委員會審議成立食品安全局的方案,以符合政治局和中央執行委員會的主張。
另外,增加的其餘廳局將根據實際需要、上級要求以及城市各階段發展目標和情況來實施。
對於其他行政組織,預計規定最大成立不超過3個組織(比目前的2個行政組織增加1個單位,包括行政服務中心、高科技園區和工業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呈文,鄉級行政組織數量規定最多不超過5個專業機構;鄉級人民委員會下屬其他行政組織不超過2個。成立的5個專業機構包括:鄉級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辦公室;兩個文化-社會領域專業室;兩個經濟、基礎設施和都市領域專業室。河內預計將成立鄉級行政服務中心。
廳局長不一定非是市人民委員會委員

關於市人民委員會委員數量,呈文指出目前實際情況是,這一職務的結構通常包括所有廳局和部門的負責人作為委員會委員。河內認為這種組織方式確保了全面性,但導致許多需要徵求市人民委員會集體意見的內容與一些廳局的職能任務不直接相關。從而延長了工作處理流程,降低了決策的靈活性和及時性。因此,河內提議需要規定委員的數量和結構,不默認所有廳局長都是市人民委員會委員,而是根據管理要求、首都特殊都市性質以及實際工作量和範圍來確定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