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就《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修正案徵求意見,建議擴大工傷保險和職業病保險的覆蓋範圍,以適應多種新型就業形式。根據現行規定,該基金的全部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每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0.5%繳納。
具體而言,正在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或月度津貼的人員,若繼續根據無固定期限合同或一個月及以上的合同工作(包括以其他名稱稱呼但內容體現有償勞動及一方管理指揮的),由用人單位強制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和職業病保險。
根據2024年《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退休人員正在享受月度待遇並與新僱主簽訂勞動合同的,其本人及僱主均無需為這段額外工作期間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雖然不繳納,但退休人員仍享有這些保險的財務權益,直接獲得相應金額計入月度收入,而非繳入基金。
起草機構計劃將強制工傷保險的參保範圍擴大到一些不存在勞動關係但通過平臺活動的群體,如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以及政府規定的其他群體。該政策將為實踐中新出現的群體提供法律保護基礎,完善基金使用機制,以加強預防和風險分擔。
內務部還建議用參考工資取代基本工資,參考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倍。該內容授權政府規定,旨在提高工傷和職業病受害者的保險待遇水平。
截至2025年4月,超過1730萬人參加了工傷保險和職業病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730萬越南盾。該基金用於支付工傷和職業病的傷殘鑑定費用、對主動檢查勞動能力下降人員的鑑定費用、一次性或月度補貼、生活輔助器具和矯形器支持、康復休養費用以及幫助受害者重返工作崗位的職業轉換支持。
該法律草案預計將在10月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並於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