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议退休人员继续工作时须缴纳工伤保险

越南内务部就《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修正案征求意见,建议扩大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的覆盖范围,以适应多种新型就业形式。根据现行规定,该基金的全部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每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0.5%缴纳。

具体而言,正在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津贴或月度津贴的人员,若继续根据无固定期限合同或一个月及以上的合同工作(包括以其他名称称呼但内容体现有偿劳动及一方管理指挥的),由用人单位强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退休人员正在享受月度待遇并与新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其本人及雇主均无需为这段额外工作期间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虽然不缴纳,但退休人员仍享有这些保险的财务权益,直接获得相应金额计入月度收入,而非缴入基金。

起草机构计划将强制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扩大到一些不存在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活动的群体,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群体。该政策将为实践中新出现的群体提供法律保护基础,完善基金使用机制,以加强预防和风险分担。

内务部还建议用参考工资取代基本工资,参考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倍。该内容授权政府规定,旨在提高工伤和职业病受害者的保险待遇水平。

截至2025年4月,超过1730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730万越南盾。该基金用于支付工伤和职业病的伤残鉴定费用、对主动检查劳动能力下降人员的鉴定费用、一次性或月度补贴、生活辅助器具和矫形器支持、康复休养费用以及帮助受害者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转换支持。

该法律草案预计将在10月国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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